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富民县红十字会监事会有关事项的批复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富编〔2021〕16号
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设立富民县红十字会监事会有关事项的批复
富民县红十字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设立监事会有关事项的请示》(富红请〔2021〕7号)已收悉,经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研究,并报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5次会议同意,现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批复如下:
一、富民县红十字会监事会监事长由县人大领导兼任,按照“不新增加科级领导职数”的原则,核减县红十字会秘书长(副科级)1名,核增县红十字会监事会专职副监事长(副科级)1名。
二、在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加挂“监事会秘书处”牌子。
三、增加事业编制1名。
调整后,富民县红十字会设办公室(监事会秘书处)、赈济救护科2个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会长1名(由县政府领导兼任),常务副会长1名(正科级),监事会专职副监事长1名(副科级)。
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
抄送:市委编办。 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 |
中共富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印 |
作者:
编辑:富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