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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县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福贡县红十字会内设2个股室。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县红十字会大型会议、活动的会务、文秘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州红十字会和会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执委会会议的统筹和文秘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各股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与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向主要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协调、承办红十字会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审核印发红十字会文件及起草有关重要材料;负责公文、档案、印章管理、机要收发、信息收集报送和编发简报;负责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协调、督促和反馈;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和值班、信访、保密、保卫、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管理;承担县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与社会各界各部门的联系、交流等事宜;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赈济救护及事业发展股负责全县红十字会系统应急体系建设,指导乡(镇)、村(社区)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与发展,负责宣传、检查、督促、指导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乡(镇)、村(社区)红十字会开展备灾救灾工作;组建和管理应急救援队、组织应急演练;负责县红十字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村(社区)红十字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红十字会系统的募捐和筹资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国外组织及个人捐赠款物;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向社会发出募捐呼吁;负责县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和救灾储备物资的管理工作,参与赈灾财务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使用政府资助资金和社会募捐资金,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组织全县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和应急救护培训;对县内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实施救助,及时考察、收集、整理和上报灾情,及时反馈救灾救助信息;负责备灾、救助和恢复重建项目工作,督促并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工作;负责审核资金使用计划,提出资金使用意见,及时核拨州红十字会下达给乡(镇)、村(社区)红十字会的救灾救助款和专项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负责指导全县各级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参与艾滋病预防及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开展扶危助困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参与开展全县造血干组胞捐献工作;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综合管理涉外工作,负责与境内外红十字组织及国际组织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协助合作项目的实施及管理;负责联系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实施对外捐助;负责与社会各界各部门的联系、交流等事宜;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