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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倡议书
来源:  作者:  编辑:洱源县  日期:2024-03-19  点击率:86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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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倡议书

各位爱心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意见》(云政发〔200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59号)精神,切实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提供安全、充足的血液,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大理州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大理州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大献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为发扬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进一步缓解临床用血紧张,动员志愿者积极加入无偿献血活动,我县定于2023年12月5日、6日(星期二、三)、7日、8日、(星期四、五)、13日、14日、15日(星期三、四、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献血活动日程安排

      12月5日、6日星期二、星期三:9:00-16:00县人民医院2号住院楼前,中午不休息。

      12月7日星期四:9:00-16:00牛街卫生院、三营中心卫生院,中午不休息。

      12月8日星期五: 9:00-16:00右所镇政府小广场旁、邓川中心卫生院,中午不休息。

      12月13日、14日、15日星期三、四、五:9:00-16:00炼铁乡市管所大门旁、乔后复线路宇龙酒店前、凤羽卫生院,中午不休息。

       二、无偿献血基本条件和注意事项

      (一)献血的基本条件

       1.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3.健康状况良好。

        4.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社会保障卡。

        5.新冠疫苗接种满48小时可以参加献血。如感染新冠,身体恢复健康后7天可以献血。

      (二)献血量和间隔期

  1.全血献血量:200ml/300ml/400ml。

        2.全血间隔期:两次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三)献血前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

        2.献血当日早餐应吃些清淡饮食,如稀饭、馒头、面包等。

        3.献血前两餐不要吃高脂或高蛋白食品,如肥肉、鸡鸭鱼、油炸食品等。

        4.献血前2—3天内不喝酒,不吃药。

       (四)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结束按压针眼至少10—15分钟,使用弹力绷带止血的10—15分钟后再取掉弹力绷带。不要屈肘止血,也不要捻动止血棉以防皮下血肿,4小时后可除去创可贴。

        2.保护好针眼部位,24小时内不要着水。

        3.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熬夜和过度疲劳。

        4.当天多补充水分,切勿暴饮暴食、大补特补,保持正常饮食即可。

                                           洱源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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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洱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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