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负责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款物募捐,进行人道救助物资储备及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工作;二是负责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三是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导县市红十字会参与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四是指导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五是接受上级红十字会派遣,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六是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七是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楚雄州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化改革、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守正创新”的工作理念,以“比学赶超、争创一流”大比拼为抓手,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担当作为,奋力推进全州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1.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抓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新论述新指示新要求。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地方债务、舆情等制约事业安全发展的风险。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争创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持续整治“四风”,为全州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保证。
2.突出政治引领,不折不扣落实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以强化党建引领、使命担当,推动楚雄州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突出强基础、抓重点,挖潜力、创品牌、提质效,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成色和品质。以“六清六廉”为抓手,深化推进“清廉楚雄”建设十大行动和“清廉红会”建设。全面彻底整改省州巡视巡察、考核检查反馈问题。认真落实“四项谈话”制度,加强和规范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积极主动配合纪检部门,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工作并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注重发挥监事会在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内部监督职能,持续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15次,集体研究审议“三重一大”议题77项,领导班子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注重思想和舆论引导,守牢款物捐赠接收和执行中的意识形态阵地。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中突出实干和担当的正向激励。
3.深化“两个革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推进。聚焦“三救”“三献”主责主业,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与红十字事业发展有机结合,先后制定实施《楚雄州红十字会系统“比学赶超、争创一流”深化大比拼工作活动实施方案》《中共楚雄州红十字会党组全面深化“比学赶超、争创一流”活动积极争创模范机关工作方案》等具体措施,对“三救”“三献”及红十字透明度指数评价等重点工作实行目标强化、任务细化、举措实化、评估量化,持续向上对接争支持,重心向下夯基础,向外宣介汇资源,向内聚力提效能,不断推进思想再解放、作风再提升、业绩再进位,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省下达的14项重点任务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州委主要领导对全州红十字会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救灾救助、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登记、监事会工作、宣传工作、基层组织建设5个方面的工作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相关会议上作交流,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提速提质提效。
4.强化核心业务,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1)持续提升红十字备灾救灾能力。把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公众防范自然灾害能力的重要抓手,向公众普及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修订印发《楚雄州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楚雄州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物资调拨计划》和《全州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清单》,构建专业高效、运转协调的红十字救灾备灾反应机制。狠抓软硬件建设,年初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评定为全省首家、全国第11家地市级红十字会二级物资储备库,目前储备有中国红十字总会、省红十字会及州红十字会价值649.1万元的物资和设备。加强备灾救灾信息化建设,积极选派5名红十字救援队员参加“应急使命·2023”高山峡谷地区地震灾害空地一体化联合救援演习,抽调3名救援队员参与中国红十字(云南)大众卫生救援队(共12人),飞赴甘肃地震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在实演实练实战中锤炼队伍、提升能力。
(2)持续打造“‘救’在身边”品牌。围绕服务保障健康县城建设,在深入开展红十字“五进”基础上,进一步把应急救护培训送进军营警营、重点行业部门和窗口单位,集中打造的红十字“救在身边∙机关先行”“救在身边∙校园守护”“救在身边∙暖心社区”“救在身边∙窗口示范”4个品牌成为楚雄州的特色亮点。全州共组织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546场、培训持证救护员6106人,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12.14万人次,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111.02%、115.61%,在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的同时,应急救护培训作为红十字会宣传载体的作用更加明显。
(3)持续开展红十字人道救助。州、县市红十字会积极募集款物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对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今年以来用于救助款物价值860余万元,其中助学28441人次、医疗救助2990人次、特殊困难救助17350人次。争取香港红十字会在大姚县和永仁县援建的4个“博爱家园-社区为本”减灾项目完成前期各项工作,硬件工程将开始施工。开展适龄儿童先心病筛查36386人,组织8人到广东省中医院进行手术治疗。2023年“5·8人道公益日·博爱楚雄”网络筹款项目采购物资发放完毕,6000余户群众受益。
(4)持续拓展“三献”服务工作。精细化做好宣传发动、能力提升、志愿者招募、全程跟踪服务工作。省州联动,深入县市开展“三献”工作宣传骨干培训,联袂省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州卫生健康委举办楚雄州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培训班,全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分管领导、医务科长、重症医学科主任等100余人参训,有效提升了医院及基层红十字会的专业能力;以县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为主力,在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的同时,在无偿献血者中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知识,招募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全年共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血样采集1578份,州红十字会被省红十字会表扬为先进集体;完成遗体和人体器官志愿捐献登记2964人,成为第一个超额完成年度指标的州市,年度登记人数居全省第一。
(5)持续提升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坚持“筹钱、筹物、筹人气”一起抓,聚焦乡村振兴、绿美城乡建设、志愿服务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出既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治站位,又契合群众所需、红会所能的“爱心圆梦温暖被褥包”“楚雄博爱家庭箱”“博爱楚雄·绿美家乡”等网络公益筹款品牌项目,年内全州红十字会系统共募集款物价值5578.01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数的328.12%。在做好日常募捐的同时,推动“互联网+公益”形成新常态,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人道公益事业。2023年“5·8人道公益日”“99公益日”互联网筹款,全州共有437151人次参与,公众筹款444.46万元,同比增长39.65%、20.23%。
(6)持续巩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按照“把组织延伸到基层,把阵地建在群众身边”的思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红十字基层组织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在全国县级红十字工作暨“博爱家园”助力乡村振兴现场会上作交流。全州新建红十字组织68个,发展个人会员4940人;新成立红十字特色志愿服务队17支,注册志愿者953人,州红十字会《乡村少年“亮眼”计划志愿服务项目》在第四届云南省红十字公益项目展上获银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赈济救护科、宣传筹资科。
所属事业单位1个:楚雄州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352834.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2834.1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533.20元,下降0.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533.20元,下降0.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352834.14元。其中:基本支出3003050.14元,占总支出的89.57%;项目支出349784.00元,占总支出的10.4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533.20元,下降0.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9.40元,基本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减少31672.60元,下降8.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减少86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经费减少25900.00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3050.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2645663.86元,占基本支出的88.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4605.48元,占基本支出的11.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78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及宣传普及、救助、备灾救灾、宣传筹资、实施援建项目、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组织建设等业务相关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2834.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
31533.20元,下降0.92%,主要原因是2023年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相比2022年度减少,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9741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保障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11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23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3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2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3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3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678.00元,下降3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78.00元,下降31.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红十字及直属机构到楚雄州调研和业务指导,曲靖市、保山市、迪庆州等州市红十字会到楚雄州进行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605.48元,增加13965.48元,增长5.80%,主要原因:2023年用于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的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资产总额15332001.67元,其中,流动资产132628.28元,固定资产15199373.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453.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流动资产增加28453.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