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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20-08-13  点击率:69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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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1月1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3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思想建设不力”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空洞泛化、知行不一”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浮于表面”问题。一是深化中心组学习,增强实效性。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要内容,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学习要求、内容和形式,全面学、贯通学、深入学,切实提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巡视整改期间安排了3次中心组学习,每次都明确了主题,做到了有方案、有资料、有发言提纲、有记录、有学习档案,增强了学习的实效性。二是强化学用结合,增强针对性。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定位不掌握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以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所有班子成员都交流了学习体会,深化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和理解。召开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省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发展思路、工作目标要求。比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公示疫情防控接收社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捐赠款物最终使用单位开展督查,推动每一笔捐赠款物得到及时有效的使用。三是剖析主题教育调研报告,纠正马虎错漏和敷衍现象。组织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报告剖析会,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剖析了各自调研报告存在问题,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调研报告做了点评,对不符合要求的调研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

2.针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针对‘关键少数’”问题。一是突出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调整了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把思想政治建设聚焦到领导班子成员上,明确班子成员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发言人,以是否联系实际来检验学习的成效。对学习不严肃、不认真、不落实的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在巡视整改期间开展的3次中心组学习中,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交流发言,有认识、有体会、有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成效明显。二是深化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中心组学习与职工理论学习的界限,制定了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和业务学习制度,以“传达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专题研讨(职工轮流发言)”的方式深化理论学习,以“部(处、室)负责人讲解业务+领学制度规定”的方式强化业务和制度规定的学习,激发干部职工学习热情,增强制度规定的刚性约束。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政班子合力不足”问题。一是厘清党组和执委会的权责边界。修改完善了《中共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试行)》《云南省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明晰了党组会、执委会权责边界,规范了权力运行机制和流程。二是严格议事范围。严格按照党组会、执委会职责和议事规则确定决策层级,业务事项先由执委会研究,重要事项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在资金使用决策时,分类确定了提交会议研究的资金额度。巡视整改以来,分别召开了13次党组会、6次执委会,所有决策事项都比较顺畅,并且逐一得到贯彻落实。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都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三是对未决策先执行的违规事项进行了自查自纠。责令有关部室对“2018年9月5日拨付昭通红十字会项目资金27.56万元,到10月22日才提交党组会研究”的事项进行了说明、作出了书面检讨,分管会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了严肃的自我批评。

2.针对“‘不作为’问题十分突出”问题。一是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查找了“不作为、慢作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71名干部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了184条整改措施,严肃认真进行了整改。二是完善制度规定。修改完善了《云南省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细化了捐赠资金的执行措施,对执行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作出了时限要求,加大了捐赠资金执行力度,及时拨付最终使用者,提高了捐赠资金、物资的使用效率,实现捐赠者意图,促进“红十字品牌”深入人心。

3.针对“‘慢作为’问题比较普遍”问题。一是对“慢作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责令造血干细胞库对“2018年最后一笔救助金兑现时间为9月,到2019年12月还未兑现,截至巡视进驻还有医院捐助的人道救助金69万元滞留在账上”的情况作出了说明,相关责任人作出了检讨,并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补齐制度短板。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明确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经费的申请、支出审批程序和救助时效;修改完善了《云南省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非定向捐赠资金的使用分别提交执委会、党组会研究,定向捐赠资金只需领导审批拨付支出的不再上会研究,从制度上解决了以领导圈阅代替会议决策等问题。三是加大捐赠款物执行力度。修改完善了《云南省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细化了捐赠资金的执行措施,对执行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作出了时限要求,加大了捐赠资金执行力度,及时拨付最终使用者,提高了捐赠资金、物资的使用效率,实现捐赠者意图,促进“红十字品牌”深入人心。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干部职工视疫情为命令,把防控当责任,全力以赴开展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和分发工作。截至2020年5月底,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所接收的75082.16万元捐赠款物,已分配发放73696.72万元,执行率为98.15%,其中省红十字会接收19597.16万元,已分配发放19386.96万元,执行率为98.93%,“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明显得到扭转。

4.针对“议大事抓大事能力较弱”问题。一是提高议事决策能力。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决策的规定,梳理列出了党组议事决策主要内容目录,切实把党组会的决策聚焦到大事要事上,加强了对财务管理混乱、资金监管缺失、捐赠意愿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二是压实领导班子成员抓大事责任。及时对年度党建工作、业务工作进行了量化和任务分解,列出了23项年度重点任务和重要活动,建立了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层层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书,压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推动分管会领导沉下身子和分管部(处、室)及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照单抓好工作落实,着力解决“二传手”现象。三是排查防控廉洁风险隐患。组成调研组重点对“爱尔眼科致盲眼病公益救助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着力防控廉洁风险隐患;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廉洁风险排查,各部(处、室)、直属各单位深入分析查找了存在的廉洁风险隐患93个,制定了96条防控措施,强化了风险防控。

(三)关于“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三性’去‘四化’的指示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加强基层调研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调研工作的通知》,制定了6条措施,明确把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融入调研工作中,实行了“调研前提出主题审批、调研中结合主题开展、调研后形成调研成果”,坚持每一次调研至少解决一个方面问题,调研解决问题情况向党组会或执委会汇报。巡视整改期间,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直属单位和昆明、昭通、曲靖、文山等州(市)及部分县(市、区)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会核心业务、组织建设、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调研,并将调研情况在党组会上汇报,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及时研究下发了《云南省红十字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结合实际提出21条措施,推动工作落细落实。截至2020年5月30日,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累计接收疫情防控捐赠款物75082.16万元,有力地支援了云南和湖北省的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加快推进《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工作。持续开展了立法调研,推动《条例》列入了省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二档第19项。四是加强对募捐筹资工作的组织领导。争取省委编办支持,将云南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中心更名为云南省红十字人道资源动员中心,主要负责募捐筹资工作,补齐了筹资机构缺失短板;研究制定了《云南省红十字会2020年募捐筹资工作计划》,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筹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筹资目标和保障措施;召开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赠人座谈会,巩固和发展固定捐赠人;举办了云南省红十字2020年微公益项目培训班,着力提升互联网筹资水平,策划和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筹资品牌,推动形成多元化、多渠道、有增长、可持续的筹资工作格局。

2.针对“重大项目推进不力”问题。着力推动鲁甸地震恢复重建项目收尾工作。发函并派出工作组督导昭通市红十字会对“8.03”鲁甸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至2020年5月28日,巡视指出的推进不力的22个竣工项目均已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核实昭通市红十字会未拨付项目资金为867.69万元,省红十字会将督导昭通市红十字会及时结清项目资金,并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汇报协调,适时公布重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

3.针对“对上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见底”问题。商捐赠人同意,对救助金的用途进行了调整,加快了执行进度。截至2020年6月8日,已使用救助金30.7万元,其中,用于贫困家庭大病患者人道救助14.7万元,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及脐血保存专题宣传6万元,与省妇幼协会联合开展“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贫困患儿筛查及相关救助活动10万元。余款2万元用于赴海南省红十字会学习脐血库管理经验。

二、关于“组织建设不实”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虚功多实功少”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开展了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查找问题差距、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两名党员网上下载党性分析材料的问题,责令其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责成造血干细胞库党支部对换届选举中委托临时聘用人员代退休党员投票问题做了纠正,分管领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成其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支部进行了重新选举。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原直属单位党总支党费未按规定足额上交和拆分问题进行纠正,责令上交剩余党费3284.61元,直属机关党委进行了深刻反思,专职副书记作出了书面检讨,分管领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对省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党支部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了倒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发展的两名党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支部负责人在支部大会上作出了检查,再次组织学习了《党章》,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五是严格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相关规定。将人事部党支部划入组织宣传部的1名党员,直接调整到组织宣传部;根据机关部(处、室)负责人轮岗交流情况,及时改选了党支部书记,推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严格落实。六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持续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举办了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加强对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党建知识培训,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七是通报涉组问题及整改情况。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各支部通报了涉组问题及整改情况,要求各党支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查找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措施,推动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八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要求,有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制定了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采取一月一提醒,建立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等措施,推动基层组织建设。

(二)关于“选人用人的正向激励作用不明显”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了全覆盖谈心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和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处、室)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了全覆盖谈心谈话,宣传干部政策,解疑释惑,听取了意见建议,疏通了思想,进一步调动了干部职工积极性。二是加强了干部政策的学习宣传。党组以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方式,组织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加深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三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政策规定,坚持好干部标准,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不搞论资排辈。四是认真处理干部方面的信访问题。对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转交的有关干部方面的信访问题进行了核查,逐一作出了情况说明,逐一进行了回复。五是着力解决干部职级待遇等问题。近期,及时调动充实了1名部室领导干部,晋升了6名职级公务员,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六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推进组建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推动直属单位机构改革,分批轮岗交流了部分处级及以下干部。七是注重选人用人的充分酝酿。对干部的调动、选任进行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选调干部和职级晋升中,班子成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选人用人的满意度。

三、关于“纪律作风建设不过硬”方面

(一)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党组班子成员对‘四种形态’的落实在标准掌握上认识不足、把握不准,存在降低档次、严不起来”的问题,党组书记对1名存在问题的班子成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开展了严肃的谈话,进行了面对面的批评教育,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再次严肃地提出了批评意见;采取党组会上集中学习和请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辅导等方式,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深入学习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规定,加深了对“四种形态”的认识和把握,进一步强化了落实的严肃性,推动严格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如,在巡视整改期间,党组班子成员都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开展严肃认真的提醒谈话,谈话对象均受到震动和警醒。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违纪问题频发”问题。一是纠正造血干细胞库用财政资金列支“三八节”活动经费问题。责令参加活动的7名人员如数退回1386元经费、召开支部会进行反思,汲取教训,分管纪检工作的党组成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纠正违规领取授课费问题。责令违规领取授课费的领导干部和驾驶员退回所领取的1400元授课费,责令该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讨,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面对面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纠正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由巡视整改重点问题核查组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核实,责成办公室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补充完善了相关手续,责令参与接待的16名干部退回超支的8128元经费;以问题为导向,修订完善了《云南省红十字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四是严肃处理责任人。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列支活动经费和超标准公务接待的审批领导和经办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在支部大会上作出了检讨,并在会机关和直属单位通报了公务接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规定。

2.针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较为突出”问题。一是强化集体学习实效。创新集体学习的载体和方式,制定了《省红十字会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省红十字会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申报交流发言主题,轮流安排发言,克服“照本宣科”现象,增强理论和业务学习的实效。二是注重举办活动的效果。制定了《云南省红十字微公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25条规定,要求微公益救助、募捐筹资宣传等工作,做到深入研究、制定活动方案、严格审批把关,对实际效果不突出的活动,坚决不予开展。巡视整改期间,举办了云南省红十字2020年微公益项目培训班,以提升能力为导向,重点对筹资项目设计、运用互联网开展筹资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三是着力改进文风。制定了精简文件改进文风规范办文工作10项措施,严格控制材料的篇幅、字数,克服“内容空洞”现象,对多次出现错别漏字、数据错漏、文件多页少页等现象严肃追责问责。

3.针对“工作散漫拖沓”问题。一是整治会计核算滞后问题。责令筹资财务部对经济事项发生半年才核算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作出了情况说明和书面检讨;对2017年末挂在账上的118.99万余元往来账款进行了核实和处理。截至2020年6月8日,处理往来账款11笔88.29万元,未处理的3笔30.7万元,都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协调,对方表示尽快解决;以问题为导向,修订完善了《云南省红十字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定了《筹资财务部与项目执行部室及单位沟通协调工作机制(试行)》,对部(处、室)、单位挂账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严格执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努力以完善的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解决会计核算滞后问题,避免会计核算滞后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修改完善了《云南省红十字会机关日常管理规定(试行)》,明确细化了考勤管理、假期管理、首问首办管理、会议纪律等32条规定,扎紧了制度笼子。坚持从严执行规定,坚决遏制上班迟到、早退,办事找不到人,工作时间玩手机、听音乐等问题。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对主题教育期间基层单位反映“有的部(室)对直属单位上报的请示两个月未作答复”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责令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出了检讨,汲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在修改完善机关日常管理规定中,明确了请示事项答复时限,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对违规行为追责问责等规定。

(三)关于“廉洁风险隐患依然突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内控措施不力”问题。一是规范合同签订。制定了《云南省红十字会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24条规定,加强了合同管理,规范了对外经济行为授权权限。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协助编制内控制度。截至2020年5月30日,已制定了《云南省红十字会内控制度建设方案》,按程序报审了购买服务批件并进行了三家询价,与委托的单位进行了前期讨论和研究,8月底前基本完成编制工作。

2.针对“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修改完善了《云南省红十字会机关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堵塞制度上的漏洞;组织对2018年“怒江行•爱相随”活动培训用品采购存在“假询价”问题进行核查,未发现不廉洁问题,责令责任单位备灾救灾中心作出了情况说明和检查,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情况、汲取教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备灾救灾中心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教育批评,要求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坚决杜绝物资采购“假询价”等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制度监管。制定了《云南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暂行)》《云南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监督办法(暂行)》,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和监事会作用,实行对物资采购的全程监督,杜绝执行物资采购制度不到位,假询价、恶意规避招投标等问题发生。巡视整改期间,省红十字会进行了1次防疫物资采购,机关纪委和监事会全程介入监督,规范了采购行为。

3.针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一是纠正会议决定事项与会计处理不一致、账务处理与附件不一致等问题。组织清理核查了20余项会议决定事项与会计处理不一致、账务处理与附件不一致等问题,未发现不廉洁行为,责令筹资财务部、省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等责任部室(中心)作出了情况说明及书面检讨,根据经济事项发生事实补充完善了相关凭证和附件,一一纠正了有关问题,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责任部室(中心)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开展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2018年10月18日采购图书合同价为22800元,实际支付45680元”问题,核查情况是:报销时少附了一份22880元的政府采购合同,出现了合同价与实际支付不一致的情况。责令省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作出了情况说明及书面检讨,补附了22880元的采购合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负责人和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开展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修订完善了《云南省红十字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定了《筹资财务部与项目执行部室及单位沟通协调工作机制(试行)》,努力以完善的制度规定和健全的工作机制约束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防止财务管理混乱现象再次发生。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巡视整改期间,组织了2次以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学习、绩效评估、账务处理技能为主要内容的财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同时,采取以会代训、节日检查抽查、工作调研、座谈研讨等方式,对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政策法规、财经纪律、账务处理等知识的辅导,进一步提升了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积极推动设立党费专户。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申请开设省红十字会党费专户,对党费实行专户专账核算。

4.针对“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纠正无领导审核报销问题。对“累计有94.7万余元的经费列支无领导审核签字”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核查,未发现不廉洁行为,完善了签字手续,责令筹资财务部和财务管理人员作出书面检讨,分管领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筹资财务部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汲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核查处理真实性存疑的经济事项。组织对部分会计凭证与附件不一致,所发生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存疑的问题进行清理核查并作出说明,未发现不廉洁行为,纠正了记账凭证出错装错、收货方相关凭证迟开漏开等问题,责令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作出检讨,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和严肃批评,要求财务人员正确出凭证、对应准确粘贴附件,每月核查一次会计凭证资料,财务主管每月检查一次会计凭证是否符合要求。对“支付假肢项目核心员工工资2.4万元,附件却是8万元的宣传经费支出”问题,核查情况是:所发生的经济事项真实,主要是财务人员将其中一笔支出的记账凭证出错装错。对“‘博爱图书角’捐赠资金多次购买图书,但无收货方相关凭证”问题,核查情况是:未及时催齐收货方相关凭证。对这两个问题已做了纠正和处理。

5.针对“滞留挪用捐赠资金”问题。一是调查核实具体情况。组成调研组查清了“爱尔眼科致盲眼病公益救助基金”项目合作中“滞留挪用捐赠资金”的情况。经查,实际滞留资金52009.5元,滞留的原因是项目执行方未向省红十字会提出拨付资金申请(共同约定的资金下拨程序为:项目执行方提出申请,省红十字会审核拨付);省红十字会使用的26559.5元资金经捐赠方同意,不属于挪用资金(捐赠方电话通知同意使用资金后,其工作人员未及时送达书面复函,导致有挪用嫌疑)。二是及时处理救助金余额及项目了结事宜。经商昆明爱尔眼科医院和光明天使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同意,继续用项目余额开展救助,救助金执行完后,对项目执行情况做了结处理。2020年5月27日,项目余款已拨付项目执行方。三是认真汲取教训。项目救助了贫困眼疾患者,以救助项目为依托宣传了红十字事业,爱心企业履行了参与医疗扶贫的社会责任。项目给我们的教训:实施人道救助项目必须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决不能盲目开展;必须制定严谨细致的工作流程,并进行有效的全程监管,决不能以信任代替监督;必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好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和担当意识不强,以及业务能力弱等问题。

6.针对“监管缺位”问题。一是核查处理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和募捐款等问题。两次派出督查工作组深入昭通市、鲁甸县,督促市、县红十字会对项目超期、工程款应付未付或超额支付、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和募捐款等问题进行了核查清理及整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项目管理。二是加强捐赠资金监管。省红十字会党组、执委会和职能部门对项目资金“一拨了之”,缺乏跟踪监管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查找了在实施重(援)建项目中监管缺失的问题,针对制度上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在《云南省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重(援)建项目操作指南》中做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细化了捐赠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最终使用单位的监管和指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7175235;电子邮箱:shszhjw@163.com

中共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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