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健康云南行动,在省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云南省红十字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应急救护培训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促进该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对贯彻《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收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包括:
一是各级红十字会要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助力健康云南行动;
二是在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可依法收取一定费用,以保障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三是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标准,“由供需双方依据服务质量、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执行,同时健全财务核算,完善税务登记,依业务需要申领使用统一税务发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四是收取的培训费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接受财政部门监管;
五是加强对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及培训学员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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