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红十字会2025年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威信县财政局
威财预〔2025〕175号

威信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威信县税务局
关于公布威信县红十字会2025年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13号)有关规定,威信县红十字会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向威信 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威信县税务局提出了免税资格申请,经 威信县财政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威信县税务局审核确认,威信县
红十字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 至2028年12月31日有效,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税收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要严格遵守财税〔2018〕13号相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 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 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威信县税务局
2025年9月24日




威信县财政局办公室
作者:
编辑:威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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