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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允景洪街道无偿献血活动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日期:2025-10-25  点击率:11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  

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

时间及地点:

10月28日9:00-13:00,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对面停车场


一、无偿献血的基本条件

1.年龄: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50kg;女≧45kg

二、献血间隔期

1.全血献血者每次可以选择献400毫升、300毫升、200毫升血液,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以献1至2个治疗单位,间隔时间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

3.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四周。

4.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三、献血前注意事项

1.了解献血知识,消除恐惧心理。

2.睡眠充足,不宜熬夜,不宜饮酒。

3.不吃油腻食物,以低脂肪饮食为宜。

4.不能空腹献血,适当补充水分。

5.心情保持轻松愉快。 

6.携带身份证献血。

四、献血前须知

1.女性应避免在月经期间以及前后三天献血。

2.接种宫颈癌疫苗、乙肝疫苗需满24小时。

3.慢性病患者不能献血,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

4.患有血液传染病者不能献血,如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五、献血后注意事项

1.止血绷带需包扎20分钟,创口贴最少粘贴4小时。

2.献血结束后请在采血地点休息10分钟后离开。

3.献血当天保持穿刺处清洁干燥,献血后三天内不游泳。

4.适当补充一些营养,多喝水,切勿暴饮暴食及饮酒。

5.献血当天,保证睡眠,避免熬夜。

6.献血后24小时内不做剧烈的运动、献血的手臂不提重物。

六、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减免政策

在云南省参与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临床用血时,可依《献血法》第十四条享受减免政策,给予减免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减免标准如下:

1.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量满1000毫升的,享受终身免费用血;献血量累计不满 1000 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献血量三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至终生,免费享受献血量等量的血量;

2.献血者直系亲属: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3.用血减免方式:首选“医院直免”,次选“线上报销”,即关注“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公众号”。

无偿献血,利人利己。今天的一次献血,就是为明天储备一份“生命保单”——为自己,也为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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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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