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文山州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与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培训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及乡镇(街道)群众;各类学校师生;公司、企业员工;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全州红十字系统专兼职工作人员、志愿者及应急救援队队员;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培训类别及收费
(一)普及培训:以应急救护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不含取证),不收费。
(二)取证培训(含教材、耗材及证书费用):
1.CPR+AED培训:4个学时,40元/人;
2.初级救护员培训:8个学时,85元/人;
3.救护员培训:16个学时,200元/人。
三、培训内容
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心肺复苏术及AED的使用、气道异物梗阻排除法、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等创伤急救技术。
四、培训方式
(一)上门培训:由申请单位安排培训场地并组织参训人员,州红十字会选派师资前往开展培训;
(二)集中培训: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州红十字会培训中心(地址:文山市安平东路8号)或制定培训地点参加培训。
五、培训流程
(一)联系报名。联系电话:0876—2192905;联系地址:文山市华龙西路3号(518室)。
(二)培训方式。申请方提前与州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对接,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参训人数及培训方式。
(三)填写信息。申请方填写《文山州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学员信息表》,普及培训填写《普及培训预约表》)。
(四)制定计划。确认培训时间后,州红十字会按培训类型制定培训计划(课程安排表),告知申请方悉知并做好相关培训要求的准备。
(五)组织培训。州红十字会组织师资开展普及或取证培训,组织学员做好签到、考勤登记等工作。
(六)取证考试。组织学员参加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并做好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七)颁发证书。对考核合格者,录入信息并核发《红十字救护员证》。
(八)复训要求。红十字救护员证有效期为三年,持证人员应在有效期满前参加复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