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困境肺癌手术患者救助工作的公告
来源:  作者:  编辑:腾冲市  日期:2025-03-14  点击率:6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肺癌作为当前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为更好有效缓解肺癌患者的经济压力,助力患者更好地接受治疗,“云南省红十字肺癌救助专项基金”对困境肺癌手术患者进行救助,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范围与标准
(一)手术范围
肺癌分期属于Ⅰb—Ⅲb 之间手术患者
(二)就诊医院范围
首期救助仅限定点合作医院(具体名单符后)进行手术的困境患者。
(三)救助标准
根据单次手术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核算,报销金额四舍五入到百元。每名申请患者只安排一次资助,对完成肺部肿瘤切除手术的患者每人一次性资助不超过 5000 元,资助金额不超过患者单次住院自费部分。
(四)其他
按先申报先救助原则,救助资金用完暂停救助。
二、申请人要求
1、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
2、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经济困难家庭;
3、县级以上残联认定的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
4、县级以上妇联认定的经济困难妇女家庭;
5、单位出具证明的困境职工家庭;
6、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标准的家庭;
7、其他项目组认为需要救助的特殊家庭。
三、申请方式
(一)申请
困境肺癌患者向合作医院了解、咨询救助标准,开具病情证明;
填写《云南省红十字微公益大病救助申请表》,准备相关附件;
到腾冲市红十字会盖章审核后,由市红十字会上报省红十字会项目组。
(二)审核
申请表由省红十字会审核专家组审核、项目组审核,如通过提交财务资助,如不通过回复申请人。
(三)资助
财务审核后,救助款由省红十字会直接拨付到患者银行卡。
四、其他
(一)项目要求
按照《云南省红十字肺癌救助专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二)救助时间
申请人需为2025年1月18日(包含18日)以后在以下合作医院实施手术的患者。
首批合作医院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
 昆明市延安医院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文山州人民医院
楚雄州人民医院 
普洱市人民医院
德宏州人民医院
 临沧市人民医院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昭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 
宣威市中医医院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罗平县人民医院
镇雄县人民医院 
会泽县人民医院
会泽县者海人民医院 
祥云县人民医院
富源县人民医院

业务咨询电话:
腾冲市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0875-5169298
地址:腾越街道山源社区范家坡小区7号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875-2221392

     联 系 人:胸外科罗主任

图片


图片

作者:
编辑:腾冲市
上一篇:2025年“世界献血者日”倡议书
下一篇:腾冲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总队储备志愿者招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