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南
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集医疗、管理、法律、伦理、社会等为一体的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其规范开展是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体现。为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地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根据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组织制订《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南》,指南针对器官捐献工作中22个主要和焦点问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国际通则、专家共识和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形成了相应的意见,为双江自治县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的工作实践提供指导。
二、人体器官捐献知识科普
(一)器官捐献有哪些方式?
答: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二是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人体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二)公民生前表达遗体器官捐献意愿有哪些方式?
答:一是采取书面形式或订立遗嘱表达遗体器官捐献的意愿,二是通过国家建立的登记服务系统表达捐献其遗体器官的意愿。
(三)人体哪些部分可以捐献?
答:当生命离去时,经评估功能良好的肝脏、肾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可以捐献。此外,角膜、皮肤、骨骼、血管、神经等组织也可以捐献,遗体也可以捐献。
(四)志愿登记方式有哪些?
1.通过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进行登记。
2.到双江自治县红十字会进行书面登记。
(五)捐献完成后还会做哪些后续工作?
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荣誉证书,将捐献者信息铭刻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的缅怀纪念园,供捐献者家属和社会公众缅怀纪念,还会定期举办缅怀纪念活动,在全社会弘扬捐献者的大爱奉献精神。
(六)已登记的遗体器官捐献意愿能否撤销?
已登记的遗体器官捐献意愿可以撤销或改变,推荐通过人体器官捐献管理相关部门表达撤销意愿或在志愿登记网站进行撤销。
(七)生前未进行遗体器官捐献意愿登记, 逝世后如何实现捐献?
生前未表示不同意遗体器官捐献,推荐逝世后由其配偶、 成年子女、父母共同决定捐献,决定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 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遗体器官捐献,逝世后不得进行捐献。
三、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
(一)做好宣传宣讲工作。县红十字会志愿者通过到多地进行线下宣讲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倡议书的方式,让更多人了解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并加入志愿登记。
(二)对志愿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定期登录系统核对查看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情况,若有取消登记的志愿者,对其进行回访其意愿变更情况。
(三)及时上报捐献志愿者的信息。信息包括:姓名、血型、原发病史、所在医院等。
(四)人体器官捐献文字流程
1.生前志愿登记登记方式: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网(www.codac.org.cn)在线登记。赴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或登记站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书面登记。登记内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捐献意愿等,登记信息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生成电子登记卡。意愿变更:捐献者可在登记后随时变更或撤销捐献意愿。
2.逝世后捐献实施启动条件:捐献者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或已报名成为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捐献者因脑损伤、脑死亡或心脏停搏等原因,经医学评估生命不可挽救。家属确认:捐献者配偶、成年子女、父母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捐献,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和《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医学评估:由专业评估团队对捐献者脏器功能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器官是否适合移植。若捐献者处于脑死亡状态,需经死亡判定专家按照严格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做出死亡判定。
4.器官获取: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器官获取医生根据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手术。若家属不同意在脑死亡下获取器官,可协商是否使用ECMO(体外膜肺氧合)保护捐献器官。
5.器官分配:获取的器官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统一分配,依据患者病情紧急程度、配型符合度、等待时间等客观医学指标排序,确保公平公正。
6.遗体处理:器官获取完成后,医护人员对遗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包括切口缝合、恢复遗体外观等。
7.缅怀纪念:红十字会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荣誉证书,并提供缅怀纪念场所或线上祭奠平台。
(五)人体器官捐献需要填写以下表:
1、《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

编号: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
在志愿登记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捐献发生在逝世之后,不会影响对您的抢救和治疗。
3.最终能否实现捐献,需经医学评估并尊重亲属的意见。
4.请将捐献意愿告知家人,获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5.如果捐献意愿发生改变,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
6. 登记者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禁止未满18周岁人登记。
7. 严禁虚假、恶意或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登记。
□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阅读并知悉上述内容,自愿做如下登记:
本人基本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居住地: 省(区/市) 市(州) 县(市/区)
我志愿捐献:
人体器官□ 眼角膜□ 人体组织□ 遗体□
□同意上述所捐用于临床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
志愿登记者签字:
年 月 日
2、《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六)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图如下:
1. 角膜捐献工作流程
2. 遗体捐献工作流程
3.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
1.角膜捐献工作流程图

2.遗体捐献流程图

3.人体器官捐献流程图

来源:双江自治县红十字会
编辑:张微
审核:李成丽
审定: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