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救助工作流程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一、救助类别
常住在本市的居民(有户籍或居住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人道救助:
(一)因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且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
(二)因突发事件或意外伤害造成暂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
(三)因就学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四)市红十字会认定的其他应予救助的对象。
人道救助实行“募款规模定盘子、救助人数分档次、困难程度核额度”的动态管理机制,人员类救助原则上根据年度非定向募集总量、突发或常规救助人次及个案困难层级综合研判、动态优化,确保救助力度与募捐能力、救助需求精准匹配。
二、救助标准
(一)因病或突发事件导致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家庭。个人自付费用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50000元以下的,一次性提供人道救助金1000元;个人自付费用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100000元以下的,一次性提供人道救助金2000元。无法或者不便提供个人自付费用证明材料的,可根据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给予人道救助金500元。确因情况特殊提出需要紧急救助的个人或家庭,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可视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人道救助金标准。
(二)灾害/意外救助:500—3000元/户(视灾情损失而定)。
(三)困境儿童助学:500-3000元/年/年。
(四)特殊关爱:按 300—2000 元/人标准发放慰问物资或慰问金。
作者:普洱市红十字会
编辑:普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