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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规定
来源:  作者:  编辑:勐腊县  日期:2025-04-10  点击率:4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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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主要规定了献血活动的相关管理要求、献血者的权益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下是该法的一些主要规定:
    一、献血者的权益与义务
    公民临床用血时,需交付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但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免交这些费用,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也可以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这些费用。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应当动员和组织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并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二、献血活动的规范要求
    献血活动必须在严格的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下进行,以确保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健康。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且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六个月,以保障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该法还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非法采集血液、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等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包括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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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勐腊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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