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延续 大爱传递——丽江市成功完成1例人体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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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日大年初五,在丽江市人民医院完成了1例人体器官捐献获取手术,获取的器官紧急转运至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另一位重症患者点亮了重生的曙光,至此,丽江市成功实现第3例人体器官捐献。
(丽江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在手术前向器官捐献者默哀)
丽江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根据相关规定,帮助家属完成人体器官确认捐献登记和相关事宜并全程见证了器官捐献获取过程。该名器官捐献者,因一场毫无征兆的严重脑出血,被紧急送进了市人民医院。医护人员竭尽全力,与死神进行着激烈的搏斗。然而,命运并不眷顾这位家中的顶梁柱,最终被宣告脑死亡。在这个家庭最黑暗的时刻,他们作出了一个令人敬佩的决定——捐献器官,捐献出了一个肝脏,让这份爱以另一种方式在这个世界上延续。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伟大而崇高的公益事业,捐献者用自己的生命余晖照亮了他人的生命之路。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奉献意识的逐步提高,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事业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近年来,丽江市红十字会认真宣传贯彻《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云南省遗体捐献管理办法(试行)》,结合“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者日、世界急救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宣传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广泛传播“自愿无偿、高尚利他”的人体器官捐献理念,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4736人,实现人体器官捐献3例、遗体捐献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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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丽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