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爱心群众、社会各界朋友:
在启动2026年“久久公益节”“志愿暖春城”“春风十里·与爱同行”等公益募捐活动之际,为保护我区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红十字会的声誉,东川区红十字会现郑重提示并声明如下:
一、谨防公益募捐诈骗,守住您的善心
1.认准官方渠道,拒绝个人收款。
东川区红十字会转发、参与的所有公益募捐项目,均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发布:
东川区红十字会官网、东川发布微信公众号
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如腾讯公益平台,搜索“志愿暖春城”“春风十里与爱同行”等项目名称)
昆明市东川区红十字会公布的对公捐赠账户:
账户名称:昆明市东川区红十字会捐赠专户
账户号码:7100005056600012
开户银行: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分社
凡要求向任何个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的,均为诈骗。
2.警惕“公益返利”“刷单做善事”骗局。
不法分子常以“捐款返利”“配捐补贴”“完成公益任务领佣金”为诱饵,先骗取小额捐款,再诱导刷单、垫付资金。请牢记:公益是无偿的,任何承诺“捐款有回报”的都是诈骗。
3.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扫不明二维码。
对于来源不明的“捐款链接”“募捐二维码”,切勿点击、切勿扫码,防止钓鱼网站窃取您的银行卡信息和验证码。
4.发现可疑,立即举报。
如遇疑似诈骗,请保存聊天记录、转账截图等证据,第一时间拨打:
东川区红十字会监督咨询电话:0871-62169511
反诈专线:96110
报警电话:0871-62128110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使用“昆明市东川区红十字会”及标识等指向性文字和图像标识在各类网络平台建立账号,发布不实信息或从事诈骗活动
相关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营并删除相关信息,对于违法擅自使用所引发的纠纷和造成的不良后果,东川区红十字会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昆明市东川区红十字会官方账号说明
东川区红十字会因工作需要,微信公众号已关停,仅使用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s://www.ynredcross.cn/kmsdcq/,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甄别相关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
四、公益募捐期间谨防电信网络诈骗
正值开展2026年“久久公益节”公益募捐活动开展之际,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用网站、冒充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社会发布虚假信息,向公众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利用各类聊天信息吸引公众。请提高警惕,避免上当。
五、严正警告:恶意造谣、恶意关联将承担法律责任
东川区红十字会严正声明:
1.昆明市东川区红十字会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所有募捐款项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任何未经核实、无事实依据的信息,均为恶意造谣。
2.对故意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恶意关联、煽动对立,利用募捐话题进行炒作的组织或个人,东川区红十字会将立即固定证据,移交公安机关及网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第七十条规定:发布或者传输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任何恶意造谣、恶意关联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六、理性发声,共护公益清朗空间
公益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批评,我们真诚欢迎基于事实的合理建议和善意的意见反馈。同时,提示社会公众要提高防范意识,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相关不实信息。但对于借公益之名行诈骗之实、借谣言博流量的行为,我们绝不姑息。
让我们共同守护每一份善意,让红十字的人道之光照亮东川。
昆明市东川区红十字会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