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请流程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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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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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对象或其亲属如实填写《昆明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请审批表》,并经所在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含管委会)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报县(市)区红十字会审核再上报市红十字会。
申请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申请人(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与申请人关系证明;
4、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证明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
5、大病救助申请的还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相关检查资料和相关检查治疗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救助标准
人道救助有应急救助、红十字人道项目救助、定向救助等方式。
应急救助:指受助人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红十字会为改善其境况而进行紧急援助的一种方式。救助方式按昆明市红十字会应急救助程序进行,救助标准一般为50—200元,应急人道救助金原则上只享受一次。
人道项目救助:一般设定有助残、助学、助困、自然灾害、遗体捐献家属、干细胞捐献者、患重大疾病等。救助标准一般为1000—3000元。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城乡患者,救助标准一般为3000—10000元。
定向救助:指由捐赠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红十字会向指定对象进行援助的一种救助方式。捐赠者的定向救助行为应符合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宗旨,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定向救助按捐赠人意向进行救助。
下列病员不属于本救助专项资金的救助范围
1、因工伤、职业病造成的伤害;
2、自杀、自残、自致和盲目冒险造成的伤害;
3、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或因拒捕而导致的伤害;
4、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性药品的影响而导致的伤害;
5、因当事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而致的伤害;
6、因整容或其他医疗行为导致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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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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