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高效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保障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应急预案,梳理我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如下:
一、预警响应准备
1.接收灾害预警信息,动态研判风险态势。
2.启动内部应急值守机制,提前做好应急物资清点、调运准备,统筹救援队伍备勤集结。
3.指导相关县(市、区)红十字会做好备灾准备工作。
二、先期处置
及时汇总灾情信息,掌握灾区需求,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市级应急响应等级以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将有关灾情和响应启动情况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网络平台上报(县市区红十字会上报至市红会,市红十字会上报至省红十字会)
三、现场救援与群众安置
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参与前方指挥部抢险救援组工作,统筹协调红十字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2.参与前方指挥部群众安置组工作,协助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3.参与前方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工作,协助调拨救灾物资,组织救灾物资紧急运输,根据情况组织开展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做好受灾地区物资保障相关工作。
4.协助参与前方指挥部开展受伤人员自救互救。
5.参与后方指挥部服务保障组工作,协助开展需求信息发布。
6.做好救灾物资接收、清点、运输、分发工作。
7.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救灾捐赠统筹
1.根据灾情需要,依法依规开展救灾募捐,统一对外发布募捐公告,公布接受捐赠渠道,规范接收社会捐赠款物。
2.严格按照捐赠意愿及灾区实际需求,科学制定捐赠款物分配计划,优先保障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及特殊困难群体需求。
3.定期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审计部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精准救助。
4.对定向捐赠款物,严格按照捐方意愿落实执行,及时向捐方反馈使用情况并出具相关凭证。
五、灾后恢复重建
1.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过渡期生活救助,协助保障受灾群众灾后临时生活物资供应。
2.参与灾后恢复重建、救助等工作,助力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六、总结复盘
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开展救援工作总结、物资盘点归档及调查评估,按程序报批灾后重建项目并跟踪督导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