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以及角膜等组织捐献工作,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意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等工作”列为红十字会的核心职责之一。本次缅怀纪念活动,由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昆明市红十字会主办,由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晋宁区红十字会、云南晋福文化陵园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始终秉持“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牵头搭建起生命接力的桥梁。通过缅怀纪念活动,向每一位捐献者及其亲属致以最真诚的崇敬之情和最深沉的缅怀情感。通过庄重缅怀捐献者,就是要让每一份无私的馈赠都被看见,让每一位平民英雄都被铭记。我们纪念,是为了传承—传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传承这份跨越生死的人间大爱。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琪,市政协副主席戴彬,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刘春菊,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郭丽辉,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专家组成员、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宣传法治部门负责人岳巍,云南昆明血液中心副主任朱祥明,市卫健委三级调研员马湘军参加活动。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家属代表、协调员,昆明市政府办公室、昆明市红十字会、昆明市卫健委、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市外办、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云南昆明血液中心、14县市区红十字会、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罗丰社区居委会等昆明市红十字会第八届常务理事单位和市财政、市审计、市民政、云南祥宇律师事务所等昆明市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单位;市文明办、团市委、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OPO工作人员、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昆明学院医学院、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昆明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晋福古园等单位领导干部,医疗卫生院校学生志愿服务者、昆明市红十字救援队志愿者180余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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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刘春菊作发言,向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及其亲属表示最崇高敬意和亲切问候。市卫生健康委三级调研员马湘军宣读了联合倡议书,呼吁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踊跃参与人体器官(遗体)捐献事业,为挽救垂危患者生命、服务医学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宣传法治部门负责人岳巍点燃“生命火炬”。云南晋福文化陵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诵读缅怀祭词,以最真挚的语言,寄托全体参加缅怀纪念活动人员对所有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的深切缅怀与崇高敬意。全体人员向所有无私奉献的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行鞠躬礼并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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