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优先用血“手机办理操作指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肯定和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精神,不断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措施,鼓励更多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无偿献血,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及其亲属优先用血”,红河州中心血站牢固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服务理念,开通“优先用血”微信小程序,保障我州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权益。注:此权益适用于在红河地区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在红河地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的优先用血申请!
如果您在红河州内献过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即可以享受优先用血。优先用血申请(微信手机端)操作流程:
1、关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公众号,或识别“下方二维码”。
2、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进入“优先用血”。
3、注册登陆,输入献血者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确认后打钩,点击【登录】。注:如献血者变更过手机号,登录不上优先用血平台,请及时联系血站工作人员变更。联系电话:0873-3720223)
4、红河州“优先用血”申请流程示意图,点击【开始申请】。
5、优先用血申请须知,解读政策,确认后打钩,点击【继续申请】。
6、填写用血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并上传身份证图片(注意:拍照需清晰可辨),点击【保存用血者信息】。
7、选择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填写献血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并上传身份证图片和关系声明资料。关系声明材料可点击下载“优先用血关系声明模板”,信息填写完整后签字,拍照上传(注意:拍照需清晰可辨),点击【保存献血者信息】。
“优先用血”关系声明模板如下:
8、选择用血医院、填写就诊科室、床号、血型、申请血液品种、用血量(找医院工作人员帮忙填写),上传“输血申请单”或“优先用血联络单”(注意:拍照需清晰可辨),点击【提交申请】。
9、提交完成,需待审核通过后血站发血。
10、返回“首页”,点击【申请记录】,查询申请记录。同一家医院,提交1次优先用血申请即可,审核通过后,如需再次用血申请记录可重复使用。
11、审核后您会收到审核结果短信:如提示审核通过,请您告知主治医生,主治医生会及时在输血申请单或医院用血信息系统中做好优先用血者标注;如提示未通过,请您根据提示信息完成相关资料的修改及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