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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红十字会“博爱送万家· 爱心伴您行”救助活动工作方案
来源:晋宁区红十字会  作者:  编辑:晋宁县  日期:2026-06-30  点击率:4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昆明市晋宁区红十字会“博爱送万家·爱心

伴您行”救助活动工作方案

 

结合我区实际,经区红十字会研究决定开展,“博爱送万家·爱心伴您行”人道救助活动。活动本着“聚焦一老一小、聚焦困难群众、确有困难、确需救助”的原则,以更好的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博爱送万家·爱心伴您行

二、活动时间

按照区红十字会募捐爱心捐款情况,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可按照批次进行救助。

三、救助对象

经村委会(社区)辖区各红十字会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核实逐级上报的以下人群:

(一)患重特大疾病救助

1.属常年生病或多次住院而造成的因病致贫人员,可不衡量单次住院费用直接救助。

2.一次住院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金额较大,导致家庭贫困人员,需上报医院单据供审核。

(二)一般困难人群救助(重点关注一老一小)

老人、妇女儿童、学生困难群众紧急上门求助,或者通过12345热线、信访件等渠道反映情况属实的困境人员。

(三)困难志愿者救助

1.在中国红十字会系统中注册的志愿者患重特大疾病导致贫困人员。

2.在中国红十字会系统中注册的志愿者因突发重大事故导致贫困人员。

(四)“三献”困难家庭救助

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因突发事故导致贫困人员

(五)因灾致贫救助

因受灾导致房子、家产受到损失的家庭。

四、主要经费来源:

2024年度区红十字会募捐爱心捐款。

五、救助标准

根据救助对象摸底情况,结合区红十字会募捐爱心捐款金额,博爱送万家救助标准为:

1.患重特大疾病救助:800元/人,一年救助1次。

2.一般困难人群救助:300元/人,一年救助1次。

3.困难志愿者救助:患重特大疾病按照800元/人标准救助;一般困难志愿者按照300元/人标准救助,一年救助1次。

4.“三献”困难家庭救助:600元/户,一年救助1次。

5.因灾致贫救助:根据受灾情况,结合募捐资金实际进行救助。

6.社区基金救助的标准按照社区募捐情况,结合实际进行救助,可不按照本方法标准进行。

救助可根据需要改为同等价值的物资救助。

、救助方式:

由区红十字会结合中国传统节日及实际工作情况以发放救助物(金)的形式开展救助,为重特大疾病人员、困难群众、困难志愿者、“三献”困难家庭送上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红十字的关爱,听取救助对象面临的困难了解救助对象需求,统筹社会各界力量,帮助救助对象逐步走出困境。

、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辖区红十字会、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关爱困难群众,关注一老一小,按照“确有困难、确需救助”的原则。认真排查、审核,确保爱心传递到困难人群。

(二)精心策划,严格程序。涉及到的辖区各红十字会、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区红十字会的统一要求,严格按照:个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社区)职能部门审核、公示、申报——属地红十字会入户调查、公示——区级研究——区级公示——开展救助的程序,开展好本年度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爱心伴您行”救助活动。实现区、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社区(村居)级联动。

(三)明确责任,严格审核。救助活动要明确职责,确保救助交接、发放、登记等工作安全有序。对困难群众家庭进行救助,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确有困难,确需帮助”的原则进行。需提交至区红十字会的资料有: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需村委会(社区)审核盖章;

2.《昆明市晋宁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请审批表》,需乡镇(街道)红十字会或所在基层红十字会审核盖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银行卡户名、银行卡卡号、开户行(务必准确);

5.申请人银行卡户名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名字不一致时,需提供代办申请人(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户口册复印件(或村委会(社区)证明);

6.大病救助属常年生病、多次住院致贫人员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相关检查资料多次住院证明,不需审核单次住院金额;属医保报销后自费金额较大致贫的需提供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相关检查资料和治疗费用凭证复印件;

7.区级职能部门上报救助对象经核实后统一到所属(街道)提交材料,由(街道)审核、公示后上报,避免重复救助。

请各乡镇(街道)、属地红十字会、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救助对象相关情况汇总(附件12,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书面入户调查情况、公示情况上报区红十字会。公示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需做部分隐藏。

(四)加大宣传,扩大影响。红十字会、基层红十字会、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社会宣传,多方筹集资金,共同提高红十字会救助能力。

 

区红十字会联系人:李东玲   联系电话:67893542   

附件1:昆明市晋宁区红十字会救助申报审批表

附件2:昆明市晋宁区红十字会救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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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晋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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