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救助申请指南
一、项目简介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是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委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协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和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专项救助白血病儿童的公益项目。
二、救助对象
(一)年龄:0-18周岁的中国籍儿童。
(二)病情:确诊为“白血病”(地中海贫血及再生障碍性贫血不在救助范围)。
三、救助标准
根据治疗自付金额(经医保等报销后)给予一次性资助,标准如下:
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一次性资助5万元。
无需移植或需要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一次性资助3万元。
补充资助:已获3万元资助后完成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四、申请方式
患儿监护人下载并打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备齐所需相关材料。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提交申请:
实地申请:前往患儿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红十字会办理。
网络申请:通过微信小程序“红救助”自主上传申请材料。
注: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患儿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红十字会。
五、所需资料(缺一不可)
(一)资助申请表:填写完整的《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需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
(二)身份证明:
1.患儿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2.患儿法定监护人双方的户口簿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关系,需出生证明或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三)病情证明:
1.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院公章/医务处章/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
2.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3.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若患儿已完成或计划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可同时提交《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及配型报告。
六、救助流程:


重要提示:所递交的申请表和相关资料需要提交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可获得救助。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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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近期照片 |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手机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市、区) 市 县 乡(镇) 村
通讯地址: 省(市、区) 市 县 乡(镇) 村
邮编: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 报 须 知
1. 本申请表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印制并负责解释。
2. 该项目申请对象为 0-18周岁确诊为白血病的中国籍儿童。
3. 本申请表由患儿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申请人申报资料须经患儿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审核后逐级报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审核,最后报至中国红基会,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资助申请。
5. 本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可以获得救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6. 通过审批确定的受助患儿名单在中国红基会和其户籍所在地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官方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向患儿法定监护人发放《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白血病儿童资助告知书》(以下简称“资助告知书”),并提醒患儿法定监护人注意查收。
7. 患儿法定监护人收到资助告知书后,须按要求填写回执并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合格后才可获得资助资格;
8. 本项目为一次性救助,患儿在获得该项目资助资金前去世或痊愈,或已通过中国红基会获得其它渠道的资助,则终止资助;
9. 患儿资助款将通过财政部授权方式拨付至患儿账户或其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如拨付至患儿账户的,请患儿监护人务必填写正确的银行卡信息,确保:1)银行卡户名为患儿真实姓名;2)银行卡为“一类卡”(在同一家银行办理的首张借记卡);3)银行卡三个月内有资金往来,卡状态为激活状态。由于银行卡相关问题导致的资助款拨付不成功或延迟,中国红基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优先拨付资助款至银行卡正确的患儿账户。
10. 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隐瞒、虚假、伪造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不予救助;如已获救助,中国红基会保留依法追索救助款的权利。
11. 中国红基会只在医疗费用上给予受助患儿支持,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医疗风险,均由医患双方明确责任、自行协商解决,中国红基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为配合项目宣传,受助患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中国红基会提供并授权使用必要的照片、文字、视频、影像等相关资料。
我确认已经阅读和知悉了以上全部条款,并同意所有申报规定。
患儿法定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
目”
白血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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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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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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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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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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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医保类型 |
□无 □医保 □新农合 |
患儿商业医疗保险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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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医保 %;新农合 %;商业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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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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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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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病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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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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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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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其他公益基金资助情况 |
□无 □有,公益组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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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患儿关系 |
身份证号 |
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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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职业(工人、职员、教师、公务员、个体工商户、务农、外出打工、无业、无劳动能力、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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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性质 |
□农业 □非农业 |
家庭人口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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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以下类型 |
□低保户 □残疾家庭 □军烈属家庭 □孤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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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低保、军烈属、残疾人家庭的患儿,需提供低保证、军烈属证、 残疾人证(复印件);孤儿需提供当地民政局或福利院证明。以上情况可获得优先资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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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情况 |
□仅有一套自住房 □有一套以上房产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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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经济状况 |
主要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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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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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劳动力人数 (几个人有收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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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支出情况 |
1.近 3 年内,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情况介绍(仅介绍需供养的亲属,列明病种及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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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 3 年内,家庭重大变故情况介绍(时间、事件、花费金额,重大变故举例:车祸、火灾、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家庭成员出走、入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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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中其他重大支出(请描述近 3 年内家庭其它重大支出,例如:孩子上学、老人抚养、结婚、买房/建房、做生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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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申请救助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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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身份及病情诊断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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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2.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院公章或医务处章或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科室和病区盖章无效); 4.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5.骨髓检查报告复印件。 说明: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以上证明材料另附,请与本申请表同时提交。如需留存请自行复印备份。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救助申请指南
一、项目简介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是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委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协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和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专项救助先心病儿童的公益项目。
二、救助对象
(一)年龄:0-14周岁的中国籍儿童。
(二)病情: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
三、救助标准
根据手术治疗自付金额(经医保等报销后)给予一次性资助,标准如下:
自付金额在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一次性资助5千元。
自付金额在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一次性资助1万元。
自付金额在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一次性资助1.5万元。
自付金额在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一次性资助2万元。
自付金额在3万元以上(不含),一次性资助3万元。
补充资助:复杂先心病需多次手术者,在完成首次资助后可申请补充资助,累计资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
四、申请方式
患儿监护人下载并打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备齐所需相关材料。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提交申请:
实地申请:前往患儿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红十字会办理。
网络申请:通过微信小程序“红救助”自主上传申请材料。
注: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患儿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红十字会。
五、所需资料(缺一不可)
(一)资助申请表:填写完整的《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需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
(二)身份证明:
1.患儿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2.患儿法定监护人双方的户口簿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关系,需出生证明或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三)病情证明
1.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须明确显示具体病症及手术指征)。
2.最新病情诊断证明原件(须加盖医院公章/医务处章/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
六、救助流程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
救助项目”先心病患儿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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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近期照片 |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手机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市、区) 市 县 乡(镇) 村
通讯地址: 省(市、区) 市 县 乡(镇) 村
邮编: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 报 须 知
1. 本申请表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印制并负责解释。
2. 该项目申请对象为困难家庭 0-14 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3. 由申请人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本申请表,或通过微信小程序“红救助”端口申报。
4. 申请人申报资料须经患儿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审核后逐级报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审核,最后报至中国红基会。 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资助申请。
5. 本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一定获得救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6. 通过审批确定的受助患儿名单在中国红基会官方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向患儿法定监护人发放《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患儿资助告知书》(以下简称“资助告知书”)。
7. 受助患儿须在通过评审并获得《资助告知书》的三个月内完成手术,并在告知书 1 年有效期内提交合格回执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8. 本项目为一次性资助。
9. 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隐瞒、虚假、伪造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不予救助;如已获救助,中国红基会保留依法追索救助款的权利。
10.受助患儿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医疗风险,均由医患双方明确责任、自行协商解决,中国红基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为配合项目宣传,受助患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中国红基会提供并授权其使用必要的照片、文字、视频、影像等相关资料。
我确认已经阅读和知悉了以上全部条款,并同意所有申报规定。
患儿法定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
救助项目”先心病患儿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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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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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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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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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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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医保类型 |
□无 □医保 □新农合 |
患儿商业 医疗保险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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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医保 %;新农合 %;商业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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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手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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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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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确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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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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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其他公益基金资助情况 |
□无 □有,公益组织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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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患儿父母、兄弟姐妹,特殊家庭除外)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与患儿关系 |
工作单位/职位 |
月收入(元) |
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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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性质及家庭经济状况 |
户籍性质 |
□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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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 备注:非农业户籍,须提交家庭情况说明,并附申请前12 个月父母双方工资流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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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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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 方 工 资 流 水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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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支 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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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情况 |
□仅有一套自住房 □有一套以上房产 □租房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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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以下类型 |
□低保户 □残疾家庭 □军烈属家庭 □孤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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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符合以上四类家庭的患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孤儿需提供当地民政局或福利院证明。以上情况可获得优先资助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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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支出情况 |
1.近 3 年内,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情况介绍(仅介绍需供养的亲属,列明病种及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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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近 3 年内,家庭重大变故情况介绍(时间、事件、花费金额,重大变故举例:车祸、火灾、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家庭成员出走、入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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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中其他重大支出(请描述近 3 年内家庭其它重大支出,例如:孩子上学、老人抚养、结婚、买房/建房、做生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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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申请救助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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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身份及病情诊断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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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其监护人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2.病情证明材料:须提供三个月内病情医学检查报告单(超声心动图报告/心脏彩超报告等)复印件。 3.家庭情况证明材料:非农业户籍须提交家庭情况说明(加盖居委会或街道办一级红章,模板见附表),并附申请前 12 个月父母双方工资流水,用于判断自负医疗费用是否对家庭造成灾难性医疗支出。 4.以上证明材料另附,与本申请表一起申报。如需留存请自行复印备份。 |
家庭情况说明
兹有患儿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在 。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需进行手术治疗,预计手术费用 元,医保报销后自负费用预计达到 元。该家庭年收入为 元,经济负担重,现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申请人道救助。
患儿父亲: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患儿母亲: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居委会/乡(镇)政府或街道办盖章: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