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是挽救垂危生命、服务医学发展,传递人间大爱、彰显社会文明的高尚事业,是“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的崇高体现,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着深远而积极的意义。
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高尚利他”的原则,是用于拯救他人生命、恢复他人健康,使其能够延续生命、提高生活质量的人道主义公益行为,是用一种特别的方式为自己的人生光荣谢幕,挽救即将逝去的生命,把绝望变成希望,用生命延续生命的最好定义。这种延续,是值得全社会歌颂的崇高善举,需要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推动!
目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超过670万人,2025年6月30日我国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突破6万例,超过18万人重获新生!但是,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群众对移植服务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十分迫切。
2017年以来我县共有9名志愿者因故去世后捐献了部分器官,每一个捐献者背后都有一个大爱无涯的故事,深深打动着我们,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
生命因为奉献而美丽,世界因为大爱而永恒!
在此,景东县红十字会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愿年满18周岁的您,积极行动起来,革除陈旧观念,树立新型现代生命观,争当移风易俗先锋者,科学对待疾病和死亡,关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踊跃加入到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中来,用大爱拯救生命,使生命得到延续和传承,让生命的意义获得永恒!
我知晓,我认同,我崇尚,我支持,我参与,我登记,我宣传!
1.什么是器官捐献?
当一个生命不幸离去时,根据本人和家属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捐献给因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挽救他人生命,让生命得以延续。
2.如果我有捐献意愿我该怎样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
选择下面方式之一即可实现线上报名登记。
一是关注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点击 “志愿登记”进行登记,通过微信扫码关注进行志 愿登记,即可获得电子登记卡。
二是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网址:https://www.codac.org.cn/
三是可前往景东县红十字会进行现场登记,地址:景东县景川路160号(原老劳动就业局三楼),咨询电话:0879-6228387,13769073706,电子邮箱:jdxhszh@126.com。
3.捐献意愿可以改变吗?
如果捐献意愿发生改变,随时可以变更或撤销志愿登记。
4.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一定会实现捐献吗?
完成捐献志愿登记,仅仅是器官捐献意愿的表达。最终是否能实现捐献,要等到生命离开时,通过严格的医学评估,并征求直系亲属的共同同意。
5.签署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后,一旦遇上意外,医护人员会放弃救治吗?
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无论表达过器官捐献的意愿与否都不会影响登记者得到应有的抢救和治疗。
6.什么情况下,才会启动器官捐献流程?
当生命不可挽救时,如果本人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捐献器官,可启动器官捐献程序。首先要经过严格的医学评估,如果适合器官捐献,我们将核实志愿登记信息,同时征求家属意见,做捐献确认。
7.家属如何做捐献确认?
无论本人生前是否是捐献志愿登记者,都要以书面形式征求家属意见,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在《人体器官捐献确认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或委托代表签字确认,方可捐献。
8.如果家人不同意,能进行器官捐献吗?
如果直系亲属中任何一人不同意,就不能进行器官捐献。
9.相关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的法律主要依据《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关键要点:
①捐献原则:
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原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利诱他人捐献。
②捐献主体与意愿表达: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18岁以上)可自主决定捐献,需采用书面形式或订立遗嘱。
·若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死亡后,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共同书面决定捐献。
·公民有权随时撤销已表达的捐献意愿。
③活体器官捐献限制:
·严禁获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
·活体器官接受人限于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④遗体器官捐献流程:
·需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器官功能良好,且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一致同意。
·获取器官前需经伦理委员会审查,确保意愿真实且无买卖情形。
·器官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国家分配系统统一分配。
⑤法律责任
·买卖人体器官或从事相关活动属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吊销执业资格甚至刑事责任。
·医务人员违规获取器官或参与买卖,将被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