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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红十字会关于招募红十字志愿者的公告
来源:  作者:  编辑:景东彝族自治县  日期:2024-09-04  点击率:79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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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大力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更好地在救灾解困和各类突发事件中展现红十字志愿服务风采,帮助和服务社会弱势群体,景东县红十字会计划招募组建长效、稳定、专业的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及志愿服务有关规定,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热爱红十字公益事业,自愿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资源,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

2.身体心理健康,年龄18岁以上,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4.积极响应号召,勇于担当作为,富有爱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好服从性和执行力,具有良好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活动实践能力,服从县红十字会统一管理和安排,有志愿服务时间。

5.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队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具有开展备灾救灾、应急救援、急救培训、人体器官(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的宣传和发动,社区服务,红十字精神宣传等专业特长能力,特别欢迎媒体人或有媒体、文艺、综合文字起草等从业经历、应急救援救护人员以及有医学、心理咨询等相关经历者或相关专业背景者加盟助力。

6.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团队形式参加志愿者服务。

二、享有权利

1.参加相关培训和公益活动,优先获得培训和活动信息等资源。

2.每年度对志愿者进行评先评优,对成绩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激励。

3.有自愿加入和退出志愿者组织的自由。

4.对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他权利。

三、应尽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自愿提供人道服务,不计报酬。

2.遵循红十字运动宗旨,积极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

4.保护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他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保护的信息,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5.正确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不得以红十字志愿者名义从事营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服务内容

1.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服务,呼吁社会公众广泛支持和参与;

2.参与人体器官(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登记工作,协助红十字会开展“三救三献”宣传动员、协调陪同工作,走访慰问成功实现捐献的志愿者;

3.从事造血干细胞常规宣传、服务工作,参与现场咨询、志愿捐献者招募、血样采集活动,为志愿者提供相关服务,动员更多富有爱心、健康适龄公民加入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队伍;

4.从事组织无偿献血的常规宣传、服务工作;

5.开展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宣传和持续关爱捐献者活动,为想捐献遗体器官却又找不到渠道人员提供咨询和帮助,为遗体器官捐献登记者、实现者家属提供服务和人文关怀,争取更多群众对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认同、支持与参与。

6.开展红十字会法和国际人道法的宣传和教育,积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为社会大家庭送去爱心和温暖;

7.对红十字组织开展活动进行摄影摄像、文字采访等,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红十字工作宣传,传播红十字精神,讲好红十字故事,生动记录下我们这个温情城市的爱心故事,同时以媒体人身份对红十字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客观报道;

8.通过文艺表演等形式传播红十字精神,配合各专业服务队开展活动,使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更容易让群众接受,使百姓更加满意

凡志愿参加以上其中一项或多项人道服务工作的,均可报名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队。

五、招募时间

自发布日起,长期有效。

六、报名方式

凡有志于从事红十字人道工作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请按下述方式加入我们:

方法1:登录中国红十字志愿者网:https://hszzyz.zhiyuanyun.com/实名注册志愿者后扫码加入景东县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

方法2:通过景东县红十字会官方小程序进行志愿者登记,后扫码加入景东县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

(景东县红十字会官方小程序)

注册后扫码加入景东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

携手人道促和谐,志愿服务为民生,景东县红十字会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入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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