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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患者的福音!云南省红十字肺癌救助专项基金,为困境患者点亮生命之光!
来源:  作者:  编辑: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日期:2025-03-05  点击率:2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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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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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亲爱的患者朋友们:

肺癌作为当前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为更好有效缓解肺癌患者的经济压力,助力患者更好地接受治疗,“云南省红十字肺癌救助专项基金”对困境肺癌手术患者进行救助:


01
救助范围与标准

(一)手术范围

肺癌分期属于Ⅰb—Ⅲb 之间手术患者

(二)就诊医院范围

首期救助仅限附件 3 合作医院进行手术的困境患者。

(三)救助标准

根据单次手术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核算,报销金额四舍五入到百元。每名申请患者只安排一次资助,对完成肺部肿瘤切除手术的患者每人一次性资助不超过 5000 元,资助金额不超过患者单次住院自费部分。

(四)其他

按先申报先救助原则,救助资金用完暂停救助。


02
申请人要求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

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经济困难家庭;

县级以上残联认定的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

县级以上妇联认定的经济困难妇女家庭;

单位出具证明的困境职工家庭;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标准的家庭;

其他项目组认为需要救助的特殊家庭。


03
申请方式

(一)申请

困境肺癌患者向合作医院了解、咨询救助标准,开具病情证明;

填写《云南省红十字微公益大病救助申请表》,准备相关附件;

到常住地县级红十字会盖章审核,邮寄到省红十字人道资源动员中心。

(二)审核

申请表由审核专家组审核、项目组审核,如通过提交财务资助,如不通过回复申请人。

(三)资助

财务审核后,救助款直接拨付到患者银行卡。


04
其他

(一)项目要求

按照《云南省红十字肺癌救助专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二)筛查项目

合作医院向基金管委会提交申请,应包括筛查计划方案及预算方案的申请,申请时间应在筛查开始前一个月。



首批合作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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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879-3722730

咨询地址:江城县勐烈镇勐烈老街60号四楼江城县红十字会



附件1:云南省红十字微公益大病救助肺癌专项救助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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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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