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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倡议书
来源:国门河口、河口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编辑:河口瑶族自治县  日期:2026-04-13  点击率:3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承载着生命的希望;它无法人工合成,也无法长期保存,每一滴都弥足珍贵。目前,临床救治所需血液完全来源于健康公民的自愿无偿捐献。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要求,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卫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协同联动号召,现发出倡议:
号召党员、团员、机关干部、国有企业员工、高校师生、各社会群体行动起来,在身体健康允许情况下,积极参加献血活动。每一份热血,都是赠予生命的礼物。每一次伸出手臂,都是在守护一个家庭的平安幸福。科学献血,无损健康。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让我们为爱挽袖、捐献血液,用拳拳爱心点亮生命之光,以实际行动践行人道主义精神,共同谱写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华彩篇章!
无偿献血温馨提示
献血条件:年龄在18-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献,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一周内无感冒和急性肠胃炎,未服药(因心脏、肝脏、肾脏疾病或高血压等长期服药者不参与献血);与上次献血时间相隔6个月以上(全血);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一般手术后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不能献血;女性在月经期间和前后三天不宜献血。
献血前注意事项:24小时内不饮酒、不服药;注意休息不熬夜;饮食平衡,不空腹献血,可吃稀饭、馒头等清淡食品;携带好身份证。
献血后注意事项:献血后休息10—15分钟,压迫针眼处5—10分钟防止局部出血;保持针眼处干燥清洁,当天洗澡后或创可贴保留12小时后取下;4小时内不用献血的手提重物;两天内避免剧烈运动,短期内不熬夜;多喝白开水,适当补充维生素C和含铁量高的食品。
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无偿献血者的权益保障。根据相关规定,献血者可享有免费用血和优先用血等权益。在红河州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还可凭《红河州无偿献血荣誉卡》享受免费乘坐市区城市公交、免费游览部分公园及景区、免交州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等“三免”优惠措施。
河口县无偿献血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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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方便各乡镇群众就近参与无偿献血,如需安排流动献血车开展集中采血服务,可随时与县卫生健康局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统筹调度、妥善安排,全力为爱心群众提供便捷、暖心的采血服务。联系电话:0873-3451246。

河口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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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河口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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