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 编制目的
为高效、迅速、有序地开展对县内自然灾害的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红十字与红新月灾害救济原则与条例》等编制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在全县发生的洪水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启动本预案。
四、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灾害救援、救助工作。
(三)内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四)充分动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并有效发挥其作用
五、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
县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是县红十字系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县红十字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在执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红十字系统救援、救助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工作,特别重大灾情时可派人前往灾区,必要时成立临时指挥部或工作组开展救援、救助工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副组长为副会长和专职副监事长,成员由会职工和志愿者组成。
2. 应急办事机构
县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为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应急工作办事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1)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救助工作。根据灾情及应急响应级别,派员赴灾区开展救援、救助工作。
(2)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会应急预案体系。
(3)负责建立并完善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红十字系统应急预警、响应、处置、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机制。
(4)组织有关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
(5)日常工作由赈济救护部灾害管理处负责。
3. 部门职责
办公室:在自然灾害中负责筹备会议;责在县红十字会网站上根据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通报灾情和救助活动;负责安排人员接听救助热线电话;特别重大灾害时,负责派人赴灾区一线开展救灾工作。
赈济救护部:负责组织具体的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相关信息拟定自然灾害救援方案;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收社会捐赠的款物,拟定分配计划;协助筹资与财务室收集总会接收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等信息,提供对外公告、公示救援、救助情况的相关资料;统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救援设备管理。
财务室:根据需要,接受社会捐赠资金;负责与捐赠者洽谈、协议的签署并监督履行;承办授予捐赠者荣誉证书、奖章等的有关工作;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接受捐赠情况,负责对外公布接受捐赠款物等信息;根据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负责捐赠款项的管理;组织、协调接受财务审计工作。
组织宣传部:做好救灾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招募、组织、管理红十字志愿者参加救灾工作。
六、灾后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
(一)红十字会开展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以改善受灾群众生活境况为原则。
(二)定期向社会通报款物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项目进度。
(三)接受同级审计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赈济救护部结合救灾工作适时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及修订,经会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