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省州驻广单位及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广南县委宣传部 广南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学雷锋月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广宣联发〔2023〕2 号)要求,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营造人道、博爱、奉献社会新风尚,经县文明办、县红十字会、县献血办研究,决定开展 2023 年“雷锋月”“三献”宣传动员活动,号召广大公职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报名登记采样和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报名登记等三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志愿服务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6日—3月10日、3月13日—3月17日。
三、活动内容及日程安排
(一)无偿献血,日程安排参照广卫健函〔2023〕42 号执行;
(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报名登记采样,采样时间:2023年3月17日8:30至16:00,地点:莲湖公园。
(三)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报名登记,现场登记:2023年3月17日8:30至16:00,地点:莲湖公园。志愿报名登记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
四、注意事项
(一)参与无偿献血
1.体检标准:年龄须在18~55周岁(曾经献血超过三次者,可放宽至60周岁);体重男≥50 千克,女≥45 千克;血压:90—140/60—90mmHg,脉压差:≥30mmHg;无传染性疾病、无吸毒史、无不良性行为,身体健康者。
2.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献血者请带好居民身份证;健康公民提倡一次献血300或400毫升,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为6个月;一周内无发热、头痛或腹泻,未有感冒或炎症,未服用相关药物;女性不处于月经期及前后三天,分娩后满一年,流产手术满半年;献血前一晚保持充足的睡眠,献血前不要进食大量的肉、鱼、蛋、牛奶、豆制品及油腻食物,不饮酒,不吃药,清淡饮食;不要空腹献血,以防献血时晕针。
(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
1.体检标准:凡年龄18-45周岁,身体健康(符合无偿献血条件),均可登记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经登记后即可参与现场采样,造血干细胞样本采集只要在献血时分出8-10毫升左右血液即可。
2.注意事项: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必须认真进行书面信息登记和承诺,并且当志愿者或其联系人的电话、地址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登记部门,以便患者在需要能及时联系到志愿者本人;志愿者完成采样入库后并不会马上成为捐献者,还须经数据库检索配型,这个过程可能很短,也可能要等若干年,而大部分志愿者可能没有捐献的机会;报名登记及捐献都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此期间志愿者可以提出终止捐献,但在签署捐献同意书、患者已完成移植前准备工作后,就不能提出终止捐献。
(三)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
1.如何表达捐献意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愿意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救助他人,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也可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或微信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进行线上登记,完成登记后即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2.注意事项:捐献登记属自愿行为,如意愿发生改变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或或微信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进行变更或撤销捐献志愿登记;完成捐献志愿登记,仅是捐献意愿的表达,对志愿者的生活及就医等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最终实现捐献,要等到其生命结束,通过严格的医学评估并征求直系亲属的共同同意。
爱心点燃希望之火,善举传承生命之花,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三献活动,让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在广南大地蔚然成风。联系人:王兴祥, 联系电话:0876-5629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