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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常见知识问答(二)
来源:云南省红十字会  作者:  编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日期:2025-02-07  点击率:31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一、成为志愿登记者,一定能实现捐献意愿吗?

志愿登记仅仅是个人捐献意愿的表达,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皆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志愿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登记,也可以订立遗嘱。

能否真正实现捐献需要等到公民逝世后,经严格医学评估并征得亲属同意才能进行,因此进行志愿登记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实现捐献。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器官捐献? 

1.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

2.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

3.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

4.没有罹患全身恶性肿瘤或感染性疾病等;

5.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一致同意捐献。

三、如何送出这份厚重的生命礼物?

当生命离去时,经医学评估合格,家属一致同意,在协调员的见证下,按捐献意愿获取器官。

四、只同意捐献某些器官,其他器官会被摘取吗?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会与捐献者家属书面确定捐献意愿,获取器官手术之前,在场全体人员会向捐献者默哀缅怀,器官获取手术过程中,医生将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严格按照捐献意愿获取捐献器官。

五、器官捐献是否会令遗体遗容受损?

器官获取时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手术后医师会仔细缝合并且恢复遗体原貌, 在场全体人员会向捐献者默哀缅怀,捐献全过程体现对捐献者的尊重。

六、捐献器官是否可以指定给某位特定人员?

每一个生命都是可贵的,捐献的器官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进行分配。器官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并且根据配型、年龄、地域和病情等情况分配给最适合的器官衰竭患者。

为鼓励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同一分配层级内符合以下条件的移植等待者,在排序时将获得优先权:

(1)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登记成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3年以上。

七、捐受双方是否可以了解对方信息?

根据国际惯例及我国现行政策,在捐献者和接受者之间采用双方互不知晓信息的“双盲原则”。如果捐献者家属或接受者需要,并经对方同意,相关工作人员可在“捐”与“受”之间传递关怀。因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工作需要,并经人体器捐献管理机构征得捐受双方同意,可在特定的场合下互相见面,但不提倡捐受双方建立直接的联系。

八、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需要由捐献者家属承担吗?

凡因器官捐献而产生的费用,均无需家属负担。

九、捐献者家属可以获得经济报酬吗?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反对任何以获得经济报酬为目的的器官捐献。但是,捐献器官是高尚的行为,鼓励社会对捐献者家属给予精神和生活上的关心,捐献者家属可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人道关怀和困难救助。

十、捐献完成后还会做哪些后续工作?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反对任何以获得经济报酬为目的的器官捐献。但是,捐献器官是高尚的行为,鼓励社会对捐献者家属给予精神和生活上的关心,捐献者家属可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人道关怀和困难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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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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