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流程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县域应急体系中的补充助力作用,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流程。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云南省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临沧市内其他县区发生重特大灾害时,遵照县委、县政府、市红十字会统一部署开展跨区域支援救助;云南省内、国内其他地市发生重特大灾害,根据上级红十字会及县委、县政府指令参与救援;周边邻国发生重大灾害需我方红十字力量支援的,严格按照市红十字会统一调度、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落实相关救援任务。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凤庆县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称 “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担任,副会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行动组:综合协调组、救灾救助组、社会募捐组。成员由办公室人员、县红十字会会员单位和志愿者抽调组成。
(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全县红十字系统应急处置全部工作;根据灾情等级启动对应应急处置流程、下达应急工作指令,结合受灾实际制定阶段性救灾实施计划;第一时间向市红十字会报送灾情实况,落实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各项工作指示,研究拟定初步应急处置举措;会商处置救灾过程中的重大紧急事项;统筹调配本级储备救灾物资、申请上级物资下拨;组织派遣县红十字赈济救援队伍深入灾区。
2.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兼任,成员为办公室全体人员、临时抽调工作人员。主要职责:牵头组织召开县应急领导小组专题工作会议;统一汇总梳理全县红十字系统救灾工作完整台账、形成综合汇报材料向上报送;承担应急期间公文收发、材料撰写、信息报送等日常事务;统筹保障机关办公、外出救援人员交通、物资后勤等保障事项。
3.救灾救助组组长由副会长担任,组员包含赈济救护工作人员、县红十字赈济救援队全体队员。主要职责:灾害发生后,遵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指导乡镇工作人员摸排灾情、评估群众救助需求、开展紧急安置帮扶;组织志愿者开展救灾物资分发、临时安置帐篷搭建、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等赈济工作;持续向领导小组反馈实时灾情、物资缺口、款物发放进度、整体救助推进情况。
4.社会募捐组组长由专职副监事长担任,组员由办公室成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线上、线下多渠道募捐活动,规范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生活物资;对接爱心企业和个人,洽谈定向捐赠事宜,签订捐赠协议并监督协议落地执行;救灾物资统一采购、运输派送、基层发放、事后核验全流程管控;建立全县捐赠款物收支完整台账,留存全套工作档案,主动配合各级专项审计核查。
三、应急响应与终止
(一)县域内灾害应急响应与终止流程
凤庆县境内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时,红十字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节点统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程序执行。若灾情达到省级、国家级重大灾害响应标准,须先行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再由县红十字会同步向市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上报灾情,申请上级支援。
(二)县域以外灾害应急响应与终止流程
市外、省外发生重特大灾害,我县红十字力量需参与支援时,响应启动和终止标准严格遵照省、市红十字会工作规范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执行。组织红十字队伍外出跨区域开展救援行动前,必须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灾情评估
灾情实地评估是红十字开展精准救助的前置基础,所有评估工作须严格按照标准化流程执行。
(一)县内灾害灾情评估流程
县域灾害发生后,由县级救灾救助组联合受灾乡镇工作人员共同赴现场开展实地核查评估,流程如下:第一时间抵达受灾片区现场,直观掌握房屋损毁、人员伤亡、群众安置等一线实况;对接乡镇应急、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主管部门,调取官方权威灾害统计数据;入户走访乡镇、基层干部与受灾群众,收集群众实际生活困难、救助诉求;救灾救助组联合乡镇形成完整灾情综合评估报告,同步提出针对性救助实施意见,提交应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县外灾害灾情评估流程
县外发生灾害,上级安排我县红十字参与援助时,流程如下:第一时间对接省、市红十字会及受灾地红十字机构,获取基础灾情信息;收集国家、省级权威应急平台发布的官方灾害统计数据;整合全部信息编制灾情综合评估报告,提交应急领导小组审议,作为后续捐款、物资支援、人员派遣的工作依据。
五、灾情救助
本县出现重特大灾害,需要面向全县开展集中募捐时,必须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后,才可公开发布募捐倡议、依法组织募捐活动。募捐筹集的资金、物资由县红十字会结合各乡镇受灾情况拟定分配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审批通过后赶往基层开展救助。
县外发生重特大灾害,上级红十字会下达募捐任务时,按照省、市红会及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组织募捐。募集全部款物统一汇总登记,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统一上交市红十字会,由市级机构遵照省红会统筹安排统一调配。
募捐、发放全流程主动接受捐赠主体、社会群众监督,同步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定期在县级官方媒体、凤庆红十字会官网公示捐赠收支明细、物资分配去向。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我县红十字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当地灾情,安排一定金额救灾救助备用金,确保灾害突发后可快速拨付资金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二)物资保障
我县红十字会结合本地高发灾害类型、受灾特点,积极向上级争取救灾物资与配套经费,常态化储备应急救助物资,保障救灾物资的充足储备和及时调拨。
(三)人力资源保障
我县红十字结合实际,注重培训培养红十字会专职干部;常态化开展应急志愿者招募、岗前实操培训,保障灾害发生时志愿者队伍可快速集结投入工作;面向群众普及红十字相关法律法规、防灾避险常识、基础应急救护技能。
我县红十字会常态化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各类灾害应急实战演练,提升领导小组指挥统筹、物资前置准备、现场快速响应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