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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取得良好成效
来源:  作者:  编辑:富宁县  日期:2024-07-25  点击率:78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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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是挽救器官功能衰竭患者的重要途径, 是病人重新获得健康和生命的重要机会。长期以来,因受传统观念影响,地处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富宁县,公众对于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的接收度较低。为破解这一难题,富宁县红十字会采取三项措施推动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登记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抓实队伍建设。县红十字会组建人体器官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动员志愿服务队,以国务院新修订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云南省遗体器官捐献管理办法(试行)》为主要内容,对志愿服务队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队员业务能力。

二是加大宣传和科普力度。强化宣传意识,凡开展工作必宣传人体器官捐献,以发放宣传册、利用新媒体、户外大屏开展宣传动员和邀请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开展宣讲的方式,深入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和流程,让公众知晓人体器官“为什么捐”“在哪登记”、“怎么捐”、“捐后怎么用”、“用了怎么样”,减消公众的固有世俗认知,营造“器官捐献利人利己利社会”和“捐献者光荣可敬”的社会氛围。

三是注重协同协力。县红十字会主动与县卫健部门和县内各医疗机构对接沟通,争取医疗机构支持共同形成人体器官捐献合力,深入医院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讲动员,2023年实现捐献登记425人,完成年度上级红十字会下达任务的212.5%。2024年1月来,登记人体器官捐献人数152人,占年度任务数的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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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富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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