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红十字会反诈骗声明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近期,有人反映被诱骗通过“捐赠返利”的形式向富宁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我会)捐款。为确保本会接受捐赠工作正常开展和各爱心人士合法捐赠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特作如下声明:
一、我会接受的社会捐赠均是捐赠人自愿无偿合法的财产,所有捐赠都本着自愿原则,募捐工作均依法依规开展,从未开展过任何“捐赠返利”“做任务返现”或此类形式的募捐活动。
二、无捐赠意愿被诈捐的捐赠人,请收集或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我会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诈捐款项进行确认,并按照公安机关书面通知办理款项退回,全力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三、对任何冒用本会名义和盗用本会慈善帐户、接受社会捐赠二维码进行违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望广大爱心人士提高警惕,审慎甄别不法网络筹款和诈捐行为。如发现有冒用我会名义开展诈捐活动的行为,请一律不要参与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联系电话:0876—6121500
特此声明!
富宁县红十字会
2023年8月21日
作者:
编辑:富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