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红十字救援队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新疆建设兵团红十字会,铁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
加强红十字救援队建设是适应灾害频发、减轻灾害损失的迫切需要,是完善中国红十字会应急体系建设、提升救援能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红十字救援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公众生命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组建和发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紧急救援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志愿服务,一专多能;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全面推进救援队组织体系、工作机制、预案制度、物质装备、保障机制等各项能力建设,逐步形成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红十字救援队体系。
二、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我会救援队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依据红十字会的特色和优势,重点建设赈济、医疗、供水、大众卫生、心理、搜救、水上救生等各类救援队伍,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红十字救援工作新格局。
重点加强国家级红十字救援队建设,将总会的医疗、供水、大众卫生救援队打造成训练有素、装备良好、可独立承担国内及国际重大灾害救援任务的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应急队伍。
灾害多发省红十字会结合当地灾害特点和能力,至少建立一支省级红十字救援队,能够独立开展省内救援任务,逐步推进地市、县级红十字救援队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加强国家级红十字救援队建设
总会将发展救援队作为救灾工作的战略转型和突破,将救援队建设纳入“十二五”彩票公益金项目五年规划,并积极争取国内外支持,大力发展总会救援队。未来五年,要继续加强救援队标准化建设及装备更新、人员培养、政策支持等方面工作,力争将供水、大众卫生、医疗等救援队打造成训练有素、装备良好、可独立承担国内及国际重大灾害救援任务的具有特色的红十字应急队伍。
(二)全面推进省级红十字救援队建设
省级红十字会要根据本省(区、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自身能力,吸纳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志愿者或依托现有的红十字医疗机构、团体会员单位等成立救援队,通过标准化的培训及配备相应救援设备及装备,打造若干支精通业务、运转高效、勇于吃苦的专业救援队伍,积极参与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对于灾害多发省份要成立省级赈济救援队及医疗救援队,亦可结合自身能力和需求,根据总会提供的救援队建设标准建立其他种类的紧急救援队。救援队的建设应首先满足本地救援需求,在经验积累和实力增强的基础上可逐步扩大规模,开展跨地区救援,条件允许的队伍可申请加入总会救援队序列参与国内或国际重大灾害救援。
(三)逐步推进地市级、县级红十字救援队建设
地市级红十字会要根据自身实力,依托现有的红十字医疗机构、团体会员单位等资源建立紧急救援队,配备基本的救援设备,负责本地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其他种类的紧急救援队。基础较好的县级红十字会根据自身条件,可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救援队。各级红十字会要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救援队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制订救援队建设方案,细化队伍职责,加强救援队业务演练,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应急能力。
四、保障措施
救援队伍的建设涉及到资金、设备、人员、制度、政策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省应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一)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各级红十字会是推进红十字救援队建设和发展的责任主体。省级红十字会负责本省范围内各级红十字救援队建设规划,确定救援队的布局和规模,强化支持政策的研究,加强对救援队建设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在本省范围内开展救援队建设示范工作,不断提高救援队管理水平,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本级红十字救援队组建工作。
(二)加强救援队人才建设
各级红十字会要本着志愿服务、专兼并举的原则,建设以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专业志愿者为主体的救援队伍,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争取公开招募的方式,建立救援人才数据库,志愿者实现信息化分类管理,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及团体会员单位、冠名医疗机构的作用,形成合力,开展好灾害救援工作。
(三)不断深化救援队制度建设
根据实际,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将红十字救援队部署与本级应急预案紧密结合。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特别是多部门、多种类救援队的联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本领、及时发现问题,不断修订和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制定应急救援宣传方案,努力使红十字救援队成为我会的品牌项目。
(四)切实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红十字会要将救援队经费列入预算,采取政府补助、社会捐赠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救援队伍经费渠道。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红十字救援队的工作经费、应急培训、演练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大筹资力度,设立救援队专项筹资项目,为救援队募集相关经费。
(五)完善安全保障和激励机制
认真研究解决救援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协调落实救援队员医疗、工伤、抚恤等保险,以及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的免交过路费等政策措施。要加强安全保障方面的投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和设备,最大限度地保护各类救援行动参与人员的安全。建立对救援队员的奖励机制,对在救援队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红十字会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提高其参与救援队建设工作的积极性。
在救援队建设发展过程中,各级红十字会要与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要纳入政府应急体系,在演练、实际救援工作中密切合作,切实发挥好在政府应急救援领域的助手作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