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实施首日,31岁的他在昆明完成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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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的第一天,在昆明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一例人体器官捐献手术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完成。捐献者赵伟今年31岁,是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因交通意外后导致脑死亡,经征求家属意见后,同意对赵伟实施人体器官捐献。
上午9点手术开始。经过两个小时的手术,成功获取心脏一枚、肝脏一枚、肾脏2枚以及眼角膜一对。所获取的器官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简称COTRS)”分配到了相关的医院,开始了器官移植手术。因为赵伟和家人的无私奉献,4名垂危患者的生命得到了挽救,2名失明患者重获光明。
据昆明市红十字会介绍,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是挽救器官功能衰竭患者的重要手段,是大爱之举,是“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更是一项造福他人、恩泽社会、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的伟大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推动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昆明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起到非常好的引领示范作用。截至2024年3月,昆明地区历年累计完成器官捐献489例,其中大器官11632个,眼角膜803枚,占全省器官总数的80%以上。
然而纵观全国,我国每年等待器官移植的人数超过150万人,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现阶段可供移植的器官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患者的需要。昆明市红十字会呼吁更多的群众参与到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中来,不断加强对捐献者家庭的人文关怀,促进昆明市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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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呈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