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隆阳区红十字会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任组长,副会长、副监事长任副组长,赈济救护股、综合股(监督股)、应急救护培训站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副会长兼任,赈济救护股、综合股(监督股)、应急救护培训站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应急救援响应遵循分级响应、快速处置、协同联动的基本原则,确保预警灵敏、启动迅速、行动高效、处置规范、过渡平稳。
二、预警与准备
(一)信息接收与研判。接收到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或乡镇(街道)红十字会报送的灾情报告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完成初步研判。
(二)预警响应启动。经研判确需响应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授权人签发预警响应启动指令,确定响应预警级别,并立即报告执委会。
(三)备勤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下列各职能小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群众转移安置与生活保障组、应急资金和物资捐赠筹措组、灾情收集组、物资运输及搬运组)进入应急救援准备和备勤状态。
(四)备勤要求。各小组按工作职责清点装备、检查物资、熟悉预案,确保全体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处于随时可出动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组备勤情况并备案。
三、启动与部署
(一)响应审批。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对应级别和上级指令,由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响应级别建议,报执委会批准后,正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计划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响应批准后2小时内制定应急救援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力量编成、行动路线、保障措施和时限要求。
(三)任务部署。组织召开协调会议,通报灾情态势,部署任务分工,下达行动指令,明确协同要求与报告制度。
(四)全员就位。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志愿服务力量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迅速进入岗位,做到快速处置、协同联动,不得推诿拖延。
四、行动实施
(一)现场派出。派出应急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配合所在乡镇(街道)共同开展救援救助工作,主动接受当地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
(二)主要任务。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群众转移安置与生活保障;灾情动态收集与核实上报;应急救援物资的接收、调配与分发;其他现场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三)信息通联。行动期间,前方工作组应保持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息畅通,按照规定频次报告行动进展、物资消耗、人员安全和新增需求。重要情况应即时专报。
(四)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严格按照上级和本级宣传部门统一口径,做好应急救援信息的对外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
五、跨区域与国际救援
(一)统一调派。当需要执行跨区域救援任务时,严格遵循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上级红十字会的统一调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行动。
(二)服从协调。派出队伍抵达目的地后,应主动接受指派地红十字会或联合指挥机构的统一协调和任务安排。
(三)保持联系。执行跨区域任务期间,派出队伍应同时与派出地红十字会保持定期联系,及时报告任务执行情况和人员安全状况。
六、后期处置与结束
(一)转入恢复重建。主要应急救援任务完成后,根据现场指挥部或上级指令,转入应急救援恢复重建阶段。救援工作组按照指令有序撤离,做好与当地的工作交接。
(二)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做好以下工作:救援行动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捐赠物资接收、分配及使用情况的结算与公示;救援行动效果评估,提出改进建议;相关文件、数据、影像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三)响应终止。根据实际情况,由执委会研究决定正式结束应急响应,并向全体参战人员和相关单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