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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减免政策
来源:  作者:  编辑:宾川县  日期:2026-04-14  点击率:8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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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按规定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按献血量的三倍减免,超过五年后用血,按献血量等量减免。
献血者献血量累计达到1000毫升,献血者终身均可免费用如血。
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用血,可按献血量等量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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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宾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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