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红十字会关于对省外社会捐赠零星小额资金(非定向)接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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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23日,宾川县红十字会捐赠账户接收到省外网上转账的社会捐赠零星小额资金(非定向)601笔,合计35369.54元。现将601笔社会捐赠零星小额资金(非定向)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宾川县红十字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省外社会捐赠零星小额资金(非定向)全部用于日常助医、助困、助学的救助工作,并及时公示资金去向;如对捐赠资金有异议,请致电宾川县红十字会办公室,我们将按捐赠原路径退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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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宾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