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红河州红十字会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蒙自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云南省红十字会监事会一届四次会议精神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监事会重大事项向会党组请示报告制度(试行)》;专题研究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到红河州开展专项监督反馈问题和州委巡察反馈涉及监事会问题整改工作;总结了州红十字会监事会2022年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听取了州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向监事会报告2022年度工作。
州政协教科卫体委主任、州红十字会监事会监事长对执委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监事会工作表示赞同,并就做好2023年监事会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履好职尽好责;二是要深入研判形势,清醒认识当前监事会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切实把监督责任担当好、落实好。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群众的人道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去想办法、主动去解决问题、主动去推动工作,切实把监督责任履行到位;三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推进监事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对监事会领导,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聚焦红十字会主责主业,补短板,强弱项,对“三救三献”、组织宣传、募捐筹资、对外交流合作等业务开展全方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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