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至29日,全国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研讨班在云南昆明举办。中国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立东出席并讲话。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彭耀民出席并致辞。
研讨班上,云南等4个省级红十字会和4家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代表分享交流了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根据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工作安排,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加坤以“加强规范管理 开展人道服务 助力守护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生命健康”为题作了经验交流。
加强规范管理 开展人道服务
助力守护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生命健康
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历来重视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工作。近年来,云南省红十字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工作部署,紧扣云南省情特点和红会主责主业,着力推进冠名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积极打造云南红十字医疗卫生服务矩阵,助力守护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的生命健康。
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是红十字运动在医疗领域的具体实践载体,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人道服务工作是红十字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云南省红十字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因地制宜,严格做好冠名工作。
一是立足云南省情,发展冠名机构。在推动冠名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过程中,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始终结合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际,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心同向、共识共为,本着“严控、精简、从优”的思路,经过多轮清理整治,云南的冠名医疗卫生机构,从最初的51家,分别于2017年减少至42家,2021年优化为35家,2023年又新增2家。目前,云南省共有37家冠名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分布在昆明、大理、临沧等10个州(市)、22个县(市、区)。
二是坚持统一审批,分级加强管理。根据《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批准、总会备案的程序,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审批省、市、县三级冠名医疗卫生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加强对冠名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红十字人道服务工作的管理,每年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年度评价工作。同时,省红十字会每两年对冠名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各级红十字会认真履行上级指导下级工作职责,推动冠名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做好签署、续签冠名协议和成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等工作。全省37家冠名医疗卫生机构中成立红十字会的已有27家,占总数的72.9%。其中,临沧市12家、大理州9家,已实现冠名医院成立红十字会全覆盖。同时,还加强对冠名医疗卫生机构正确使用冠名名称和红十字标志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冠名名称和红十字标志使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按照总会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2023年3月,云南省红十字会监事会以《云南省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标准,制定印发《专项监督方案》,确定5个方面的重点监督内容,对全省红十字冠名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监督。
一是三级联动,全面核查。省、州(市)、县三级红十字会监事会组成联合监督组,逐项对照监督方案进行核查。通过听取汇报、随机走访志愿者和受益群众、与冠名医疗卫生机构的干部职工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各地红十字会对冠名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情况以及各冠名医疗卫生机构履行红十字工作义务的情况。
二是聚焦问题,督实整改。针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制定印发了《云南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关于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专项监督的情况通报》,指导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监事会实行清单式、挂账式销号监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跟踪推动问题整改完成,做好专项监督“后半篇文章”。
三是以督促治,成效明显。通过专项监督,有力促进冠名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推动红十字会与冠名医疗卫生机构双向融合。专项监督工作得到了总会领导的肯定批示,主要做法被总会办公室以《红会工作通报》的形式转发全国各地,形成了“云南经验”。
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紧扣党和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红十字会主责主业,引导支持冠名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用心用情、有力有效开展红十字人道服务工作,实现了红十字会主责主业与冠名医疗卫生机构人道服务融合发展。
一是无偿献血方面,全力汇聚生命救治的爱心血源。如,红河州红十字中心血站作为红河州唯一公益性采供血机构,联动州红十字会、州卫生健康委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自2014年起,红河州连续8年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无偿献血已成为城市文明的鲜明底色。
二是器官捐献方面,努力搭建生命接力的希望桥梁。如,昆明市红十字第一人民医院积极打造“生命接力”的云南样板,人体器官捐献例数等重要评价指标走在全省前列。又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医院形成“OPO组织—州红十字会—医院—科室”有效联动机制,截至2026年3月,医院累计完成人体器官捐献75例。联合楚雄州红十字会到永仁县开展“寻找林芳雯青春足迹,人体器官捐献宣传走进彝乡”活动。林芳雯入选今年清明前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公布的“十五年十五人·从星火到曙光”人体器官捐献典型人物。
三是人道救助方面,有力拓展医疗公益的服务半径。如,大理州、县两级红十字会携手9家县级冠名医疗卫生机构,深化沪滇医疗协作,打造大理州“先心病”救治项目温暖品牌。10年来,在祥云、洱源、永平、宾川等县级冠名医院的支持下,共筛查2192名“先心病”及鸡胸、漏斗胸患者,对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分期分批组织到上海免费手术治疗,共救助393人,让孩子们重获健康“心”生。祥云县红十字人民医院持续深化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在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医疗救助、“三献”宣传、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成效,医院有3名医务人员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给3名血液病患者带来新生;先后组建“蓝马甲”志愿服务队、红十字应急救援服务队和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累计开展活动327次,带动200余人加入志愿者队伍,服务群众8万余人次。
四是对外交流方面,大力传播人道合作的中国温度。如,临沧市构建“市、区、边三县医疗联合,打造边境口岸一体化医疗中心”医疗协同体系,以“共建共享病床”为抓手,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边境、普惠百姓。耿马自治县孟定镇红十字中心卫生院,正在推进国门医院建设,将进一步提升边境地区医疗人道服务能力,为中缅边境健康服务交流搭建新平台。
云南省红十字会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217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19000689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7层 邮编:650200 电话:0871-67196666
技术支持: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