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将红十字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专项监督检查列入全市2020年监督检查考核计划。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只减不增、重在提质”的原则,提高监督检查考核效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专项监督检查”是全市77项列入内容之一,也是疫情防控工作和红十字会工作列入全市2020年监督检查考核计划的唯一一项内容。
通知明确,该检查开展时间为2020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集中开展1次,牵头组织实施单位为市红十字会监事会,采取实地及书面督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慈善法》《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检查对象涉及全市9家县级红十字会。
通知下发后,曲靖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将专题部署此次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地红十字会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依法发起公开募捐、社会募捐款物管理使用、募捐流程及要件管理规范化、信息公开等内容组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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