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清廉红会”建设推进会议在昆明召开。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彭耀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夏琼到会指导并讲话,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监事长夏云东主持会议。
会议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省委王宁书记在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会议精神,总结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对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深化推进 “清廉红会”建设作了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深化拓展“两场革命”,抓本级、带系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红会”建设,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全省红十字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健全完善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要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坚决维护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的政治安全。要聚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结合实际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实施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为民服务“三个工程”,增强基层党支部组织力和凝聚力。要加强“清廉红会”建设,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和“十项行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夏琼等领导莅会指导,夏琼组长对省红十字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并对省红十字会做好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深刻认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目的和意义,让同志们进一步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红十字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政治保障和制度优势,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一起共勉,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取信于民之本,也是自己和家庭平安幸福的关键,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要找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责协同关键要素,强化党风廉政暨“清廉红会”建设质效,懂得和理解彼此的职责内涵和职责关联,把影响和制约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党风廉政风险问题找出来防控好,把“三不腐”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穿云南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高质量监督融入助推 “清廉红会”建设。
会上,组织观看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专题片;曲靖、临沧、大理、保山、楚雄、红河、昭通、姚安县等8个州(市)、县红十字会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特色亮点工作;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彭耀民与会党组班子成员签订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省红十字会党组和执委会班子成员、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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