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深悟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任务,制定印发《云南省红十字会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措施》,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采取“关键少数”领学、全员覆盖普学、学用结合促学的方式,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先后召开党组会开展专题学习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内容的专题学习辅导12次。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普法制度和措施,组织开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参与“全国网络普法行·云南站”系列活动,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用好“云南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浏览“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宣传内容,动员参加在线答题,抓好宪法、民法典、爱国主义教育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助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积极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大力宣传与优化营商环境、诚信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助力全省形成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利用“一网一微”普法专栏,推送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以案释法等内容,在机关公共区域及直属单位办公楼顶制作法治宣传电子屏、普法宣传展板等宣传载体。开展文明交通劝导齐参与、文明模范大家创、廉政家风大家讲等活动,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法规宣传标语,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开展经常性的宪法、红十字会法、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普法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学法用法信息,及时报道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开展法治宣传的新闻,让普法宣传融入日常、做在经常。
抓好统筹规划。会党组高度重视“八五”普法工作,研究制定《云南省红十字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法治建设要求纳入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工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年度会党组和执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制定落实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采取“主要领导挂帅、牵头部门统筹、多部门联动”的方式,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先后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0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5次,总结年度普法责任落实情况4次,形成报送省普法办4次普法工作报告。
拧紧责任链条。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制定云南省红十字会普法责任清单(个性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紧压实会班子成员法治工作责任,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年度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制度,组织省红十字会、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推动普法责任从“软约束”向“硬要求”转变。以开展廉政谈话为契机,会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督促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推动制度落实。制定落实《云南省红十字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机制,修订完善会党组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规则、干部管理措施等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能力。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修订完善会党组议事规则,推进会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8次,有效防范和处置涉全省红十字系统网络舆情。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对合同协议签订、规定性文件出台进行合法性审查,严密防范法律政策风险隐患。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组织新进新晋国家人员开展宪法宣誓,先后共组织64人次新进新晋人员开展了宪法宣誓。
抓好立法工作。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成立省红十字会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联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等单位,形成“一体联动、共推共促”的立法工作格局。科学推进《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项目,新修订《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于2024年5月1日施行;与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明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遗体捐献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要求,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均达到100%,没有出现备案审查被退回要求修改及撤销的情况。
开辟普法路径。结合红十字会开展的应急救护培训、志愿服务进社区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先后在社区、企事业单位、军营警营、高校开展活动400余场次。联合云南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和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红十字会,开展“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采取主题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活动、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扎实推进“清廉红会”建设,制定落实《云南省红十字会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在微信公众号设立法治宣传专栏,转载普法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转载“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和法治宣传信息,先后发布推送“以案释法”为主要内容的案例信息68条(篇)。
打造普法特色。结合红十字会职能职责,创新普法方式,利用“世界红十字日”“红十字博爱周”“世界急救日”等时点,把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相结合,同向推动普法宣传学习齐头并进。成立云南省红十字会“云小普”普法志愿服务队,发展队员182名,志愿服务时长1384小时,共开展8期普法宣传志愿活动。聚焦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推进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开展“三大标志性”工作,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的法治宣传、守法引导,推动了对外法治宣传新进步,开创了助力民心相通新局面。
依法健全内控制度。认真学习贯彻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献血法和《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治会、依法履职水平持续提高。围绕行政、人事、财务、培训、宣传“五项统筹”,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修订完善50项内控制度,不断推动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并落实《云南省红十字会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在合同签订、重大决策前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规性审查,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方面走在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前列。
依法推进深化改革。依法履行理事会、执委会、监事会职责,推动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红十字会明确了党委分管领导、获批设立监事会,16个州市和72个县市区红会设立了党组,形成党组领导、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治理结构。围绕重点、难点工作依法开展系列专项监督,云南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对冠名红十字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监督的经验做法得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肯定并向全国红会系统推广。
提升法治队伍素能。广泛开展开展普法强基普短板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收看《普法强基在行动》《普法强基每日一典》等视频,参与“普法强基”网络普法答题活动,推动普法强基专项整治行动落细落实。结合业务培训,先后举办领导干部综合素能提升、筹资业务培训班、组织建设、新闻宣传通讯员培训、志愿服务骨干培训等10个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教育纳入培训课程,邀请法学专家教授作辅导授课,提升全省红十字会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履职能力。加强法治工作实践锻炼,以现场旁听、网上旁听等方式,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8次,以点带面,有力提升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志愿者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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