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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红河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蒙自举行
来源:红河州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23-04-15  点击率:369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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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缅怀纪念捐献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推动红河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4月14日上午,以“博爱云岭——生命.遇见”为主题的2023年红河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活动在蒙自举行。




    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加坤,二级巡视员杨家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从科,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红十字会会长周永瑜,州政府副秘书长、州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明杰,州政协、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红十字会、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蒙自市委市政府等领导出席活动。




    活动分为缅怀纪念活动、“三献”故事分享和宣传普及活动。




    在新世山公墓缅怀纪念活动上,李加坤、杨家俊、向从科、周永瑜为新落成的红河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纪念碑揭碑、敬献花篮、整理挽联,全体人员向遗体器官捐献者默哀致敬。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实施的第一例器官捐献者、蒙自首例少数民族器官捐献者侯忠平的哥哥作为捐献者家属代表发言。

    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向纪念碑依次献花,向遗体器官捐献者表达了崇高的敬意。




    周永瑜在活动中表示,红河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落成,不仅为全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树立了一座无言丰碑,更是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重要宣传阵地。希望全州各级红十字会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协作,强化组织协调,广泛宣传动员,不断健全捐献工作体系,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进一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器官捐献的良好氛围。




    李加坤强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挽救垂危生命、传递人间大爱、展示人性光辉的崇高行为,是无私奉献、尊重生命、延续生命的生动体现,也是惠及民生、造福人类、利国利民的大爱善举。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等都作出了法律规范。红十字会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建设,彰显了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创新和红十字会的社会责任。云南省自2013年正式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在政策法规、队伍建设,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获取移植、人道救助、缅怀纪念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累计实现捐献近600例,使1800余名器官衰竭患者通过器官移植得以重生,900多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志愿登记量也突破15万人。相信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参与下,我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事业一定能够得到更高质量发展,为续写健康中国建设云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缅怀活动结束后,“三献”故事分享暨宣传普及活动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举行。活动以观看“让生命接力前行”宣传片拉开序幕,分别邀请了器官捐献者家属、红河州第一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和州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队员代捐献家属及捐献者分享了人体器官(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和无偿献血捐献故事。活动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参会全体学生“让世界充满爱”的歌声中落幕。




    州级理事成员单位、红河州13县()红十字会、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负责人,捐献者家属代表、人体器官协调员代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师生代表等近300人参加活动。




    截至目前,红河州已累计实现遗体捐献19例、人体器官(组织)31例捐献,捐献大器官101个、眼角膜49枚,91名器官衰竭患者的宝贵生命得到挽救,40余名眼疾患者实现重见光明,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人数近1.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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