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我省“八五”普法规划中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云南省红十字会普法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单位 |
普 法 责 任 清 单 |
内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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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红 十 字 会 |
(一)履行普法职责推动重点领域、人群普法工作方面 |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统一战线、民族团结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红十字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2.落实《云南省红十字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丰富普法教育形式,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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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开展面向所联系群众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工作方面 |
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与红十字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树立尊重、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职的意识。 5.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强与红十字工作相关的紧急施救、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等知识普及宣传,运用民法典维护好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加强对《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云南省遗体捐献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保障捐献人合法权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7.加强对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挥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在满足人道需求、保护生命健康、促进社会向上向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8.组织云南省红十字会“云小普”志愿服务队,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以及履行红十字会法定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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