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第二个全国“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推动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5日,云南省红十字会开展新任职人员宣誓暨宪法宣讲活动。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宣讲前,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宽寿领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面向国旗,新任职人员右手举拳,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省红十字会新晋人员宣誓
向宪法宣誓,是一种荣耀,是一份责任,更是贯彻落实国家宪法宣誓制度的实际行动,也是激励新任职人员依法履职,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彰显宪法权威,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做宪法坚定捍卫者的务实举措。
全体人员肃立奏唱国歌
省红十字会张成文副会长主持活动
活动邀请了云南省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省五四青年奖获得者,省红十字会法律顾问耿国平进行专题讲座。耿国平交流分享了《宪法》新修解释、中国近代宪法变迁、宪法之人权保障等内容,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讲解,重点讲授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包括宪法序言部分的修改,宪法条款部分的修改,系统阐述了宪法的产生发展、新时代修订宪法的重大意义以及如何以宪法为准绳,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宪法宣讲脉络清晰、重点突出、内容翔实、切合实际,紧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从宪法的性质、地位和主要内容,宪法实施的保障和监督,既有理论高度,又有思想深度,让全体人员从更深层次理解宪法的实质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进一步深化了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争当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省红十字会法律顾问耿国平进行专题讲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通过宪法宣讲,要更加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与宪法的关系,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参加活动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
今年的“宪法宣传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宪法的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省红十字会还将发挥志愿服务优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3所高校开展以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为主的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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