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红十字会采取多项措施大力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将红十字基层组织、阵地、队伍建设下沉前移,打通了红十字工作融入社区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
根据群团改革工作要求,安宁市红十字会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大力推动机制体制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畅等问题的解决。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印发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理顺全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完善红十字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保证红十字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建立健全基层一线红十字组织
以街道(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为重点积极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在市属9个街道(乡镇)建立了红十字会组织,在村(社区)建立了红十字小组6个,在4所高校、41所公立学校建立了红十字基层组织(服务站),公立学校实现了红十字基层组织全覆盖。同时进一步明确红十字基层组织定位,街道红十字会是安宁市红十字会的分支机构和基层组织,隶属于安宁市红十字会,在市红十字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红十字会、红十字小组、红十字服务站完成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设立独立财务,其接受捐赠和开展救助纳入市红十字会财务进行统一管理。
三、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
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的方式,在全市往(应)届本(专)科生中公开招聘了辅助性岗位人员10人,作为红十字会下派到各街道红十字分会的专职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红十字会工作,保证各街道红十字分会能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安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红十字小组、红十字服务站均选配责任心强的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开展基层红十字工作,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四、充分引导基层组织发挥作用
以健康云南行动等深入民心的惠民政策为切入点,结合红十字会实际,突出急救知识普及、人道救助等红十字会核心业务,协调有关部门将人道救助项目、滇苗助学项目纳入《安宁市城镇低收入群体补充救助帮扶新举措》,引导红十字基层组织广泛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助学助医助困、红十字运动宣传等工作,加快了补助金的到位效率,提高了红十字会工作效率和覆盖面。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人道救助金62.9万元,救助188人;发放滇苗助学金53.27万元,救助223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及作用发挥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洪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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