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大理市红十字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理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大理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通报了《大理市红十字会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更换了部分理事、常务理事;选举了会长、兼职副会长;调整了执委会成员。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体理事、监事、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红十字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在党建引领、灾害救援、乡村振兴、人道救助、应急救护、人道资源动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红会改革、基层组织建设、“三救”“三献”等工作走在全州前列,人道领域助手和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凸显。
会议要求,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二要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各级红十字会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红十字工作的特点和事业发展的规律,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用心用情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三要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在有条件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进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努力扩大基层组织建设覆盖面;四要充分发挥理事会作用。常务副会长和专(兼)职副会长要充分发挥理事会日常工作领导者、组织者的作用,切实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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