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双柏县红十字会紧紧抓住“云南省红十字会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在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中,采取 “五子”工作法,红十字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有力加强。

瞄准方向“定调子”。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摆在红十字系统机构改革的重要位置,加快推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建设,着力健全和完善全县红十字会基层体系,努力把红十字会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人道救助的助手、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帮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推手。
夯实基础“搭架子”。借助全省红十字系统改革的契机,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提供强力保障,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职为会长、社会事务办主任任常务副会长,民政、财政、卫生院、中心校、共青团、妇联、工会、残联等负责人为理事的乡镇红十字会,并确定5—7名红十字志愿者。同时印发《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乡(镇)红十字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乡(镇)红十字会成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性质、名称、设置、职责、制度、要求。截止2021年9月30日,全县8个乡(镇)红十字会均按要求完成组建工作。

乡镇红十字会挂牌
健全制度“铺路子”。认真贯彻落实一线工作法,从2022年3月下旬开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带领红十字会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督促乡(镇)红十字会严格按照“八有”(有组织、有办公场所、有牌子、有专兼职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活动、有档案)要求,做到思路明确、措施具体、体制健全、人员到岗、制度上墙、工作到位。为乡(镇)红十字会配了应急救护培训学习耗材200套和宣传材料3000多份。
明确任务“压担子”。建立县级红十字会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制度,明确各乡(镇)红十字会的联系领导,督促指导各乡(镇)红十字会按照要求,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主动融入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召开一次会议、组织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做好一件实事的“四个一”活动。把“贫困风险防控救助”政策执行好、工作落实好。
总结经验“照镜子”。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思考,总结经验,向其他地方学习借鉴,逐步完善和规范工作制度和职责,积极调动志愿者和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参与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多样化、科学性地组织和开展活动,把乡(镇)红十字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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