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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十字会发出通知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
来源: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24-05-22  点击率:156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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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3月27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迅速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热潮,推动我省红十字事业沿着法制轨道不断前进,促进我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云南省红十字会发出通知,对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强调,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施行的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条例》坚持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细化红十字会工作职责,明确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各方职责,强化促进与保障、加强财产监管等方面,着力构建政府支持、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红十字事业发展新格局,为云南红十字事业发展行稳致远、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实际,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凝心聚力、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
    通知明确,各级红十字会要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新修订的《条例》向社会传导了正确价值取向,明确了红十字会的职责与活动,完善了内部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加大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保障与支持,彰显了云南特色,既对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进行了规范,又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从法律上予以保障。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特色优势、凝聚爱心力量、争取广泛支持,依法依规开展红十字工作,切实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持续加强红十字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完善《条例》实施效果总结和评估机制,不断提升红十字工作质效,助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州(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在推动实施《条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遇到的矛盾困难等,要及时报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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