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日,新修定的《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4月1日,普洱市红十字会开展“与法同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专题学习研讨”。
会议集体学习了《条例》的具体内容,通过学习,一致认为:《条例》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遵循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具体化,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为新时代云南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普洱市红十字会系统将坚决做好《条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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