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也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2023年云南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安排,12月1日至7日,省红十字会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在积极参与省级单位共性普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个性普法主题活动,进社区、进校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助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深化宪法宣誓教育,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省红十字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在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加坤同志的领誓下,新进省红十字会和新晋升职务职级人员集体进行了宪法宣誓,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以实际行动践行誓言,履行宪法使命。

举行宪法专题宣讲,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省红十字会举行“宪法宣传周”宪法宣讲会,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法学博士、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洪涵教授作宪法宣讲。洪涵教授以“弘扬宪法精神 保障宪法实施”为题,用“概念特征、重要意义、主要途径”三组关键词,为全体干部职工讲授了一堂精彩而生动、精准而严谨、精深而专业的宪法宣讲课,对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宪法精髓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帮助作用。

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推进宪法宣传。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12月1日至5日,组织省红十字会“云小普”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高校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以青少年为重点群体,以学校、社区为重点阵地,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开展了“问”“答”“读”“讲”等多形式的宪法宣传。参与普法宣传志愿者132人、服务时长达1032小时,联动了官渡区关上街道关上中心社区、五华区黑林铺街道锦兴苑社区2个社区以及云南民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2所高校,受益人数约3000人次。
云南省红十字会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217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19000689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7层 邮编:650200 电话:0871-67196666
技术支持: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